[情报] 李毂摩先生书画展暨艺术衍生文创商品设计

楼主: JYChen (蒸气男孩)   2013-01-23 19:37:11
官网连结:http://museum.ntua.edu.tw/web/actinfo.html
【办理单位】
 主办单位:中华文化总会、国立台湾艺术大学
 承办单位:国立台湾艺术大学艺术博物馆
 协办单位:国立台湾艺术大学美术学院、国立台湾艺术大学设计学院、国立台湾艺术大
学传播学院、国立台湾艺术大学文创
      处
【参赛资格】
 1. 凡籍于中华民国之个人或团体皆可参加。
 2. 以团队方式报名者,报名时需填写一团队代表人,主办单位发送之通知及 奖金之发
放等,均以此人为送达代收者。
【参赛内容与类型】
 1. 以李毂摩书画创作为发想灵感,自本活动简章所提供之12张特色图像选择设计主题
,由李毂摩老师无偿授权图像予参赛者
  进 行创意商品设计,授权图像仅限运用于本次参赛活动(请参赛者务必遵守)。
 2. 类型及范围不限;举凡文具、家俱、家饰、衣饰、生活用品、3C产品等类型;以单
一、组合、或系列产品皆可,参赛作品
  须具量产可行性。
【参赛规定】
1. 送件时间、地点:请于102年2月1日下午17:00前将下列资料送达或寄达收件地点:国
立台湾艺术大学(新北市板桥区大观
 路一段59号)。
2. 参选资料:每件参与征选作品均需缴交下列资料,资料不齐者不予受理。
 (1)报名表(附件一):报名表需填妥相关资料确认后打印出,并将其黏贴于裱板背面。
 (2)作品设计图说裱板:A3尺寸(420mm x 297mm)设计说明板含设计表现图、主题表现概
念说明及其他文字说明(包含结构
  、 尺寸与材质说明)等,以2张为限(敬请将2张A3裱版进行黏贴或连结以避免有单张
作品遗漏)。作品设计图稿应具体呈现
  商品彩 色设计外观图及三D立体图等,并标示实际比例及尺寸,裱贴于200磅黑底硬
纸板上,硬纸板尺寸长宽均须比商品
  设计说明多出五公分(说明文字请存于光盘内)。 作品及贴裱卡纸正面,请勿书写或
留下任何姓名或记号。
 (3)图档光盘乙份:
  格式一:档分辨率300dpi之JPG,以提供作品得奖时发布于成果展使用;
  格式二:档分辨率100dpi之JPG,供作网络展示用途。
 (4)参赛承诺书 (附件二)。
【 评选 程序】
1.评选流程:
 (1)资格审查:由专案计画执行团队依据竞赛办法检视其基本资格,再检视其作品是否
符合规定,将符合规定者列入初评阶段
       。
 (2)专家评审:由主办单位邀请国内艺术文化、专业设计、产业制造、行销广告地方人
士组成5-9人之评审小组进行评选,依本
        活动评选标准选出足以代表在地、具人气、且具商品化条件之创意产品

竞赛阶段 日期/时间 说明
报名文件缴交 102/01/02(三)–02/01(五) 17:00 截止 以邮戳为凭
资格审查 随到随审
评选结果公布 预计102年2月6日(三)公告 *公告于台艺大校首页
*台艺大艺博馆官网
*中华文化总会官网
颁奖、 展出获奖设计稿 特优奖、优选奖、佳作奖等
地点:中华文化总会
展期:102/02/23-03/17
展览:中华文化总会一楼文化空间(台北市重庆南路二段15号)
展出获奖设计稿 特优奖、优选奖、佳作奖等
地点:国立台湾艺术大学艺术博物馆3楼
展期:102/03/26-04/27 展览:国立台湾艺术大学艺术博物馆(新北市板桥区大观路一段
59号)
注:以上活动时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做调整,将依主办单位公告为准。
2. 评分构面:
评分项目 说明 比重
主题性
内容丰富性、诠释意涵、适确性
30%
原创性
创意巧思、独特性
20%
艺术性与环保
造型美感、选材及商品环保概念运用
20%
商品化可行性
含生产、成本、销售潜力
20%
【奖项内容】
 特优奖:1名,新台币30,000元,奖状一只。
 优选奖:4名,新台币15,000元,奖状一只。
 佳作奖:5名,新台币6,000元,奖状一只。
 入选奖:10名,奖状一只。
【注意事项】
 1. 参赛作品严禁抄袭仿冒。
 2. 参赛作品于竞赛或展览过程中,如有不符办法之规定或涉及仿冒、抄袭等情事者,
主办单位得暂停或取消参加竞赛及展览
  之权利并召集评审委员会议处,必要时得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颁发之奖金、奖品
与奖状。
 3. 主办单位有权运用参赛获选作品图片及说明文字等相关资料,参赛者须配合。
 4. 参赛者应尊重评选委员会之决议,除非能具体证明其他作品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
不得有异议。
 5. 评审过程采匿名方式进行,除报名表外参赛者不得在作品上签名或标示记号。
 6. 所有参赛报名资料均不退件。
 7. 奖金依税法规定办理所得税扣缴。
 8. 如参选作品未达甄选标准,经过评审委员会议过半数表决通过者,该奖项得以从缺

 9. 参加本竞赛者,视同承认本实施办法之各项规定。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本会得随时
修订之。
【联络窗口】
 国立台湾艺术大学艺术博物馆(新北市板桥区大观路一段59号)
 TEL: 02-2272-2181 分机2454李小姐、分机1425杨小姐
 FAX:02-8965-2911
 e-mail:[email protected] / http://museum.ntu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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