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章程提案
原章程
第一章 社员
第七条 2.老骨头候选资格为出过四次队者或出过三次队且当过一次干部者或出过三
次队与两次平时服务(当学期平服由当学期干部认定之),享有永久社员之
权利。
拟修订章程
第一章 社员
第七条 2.老骨头候选资格为:
第一款 出过四次假期服务队者。
第二款 出过三次假期服务队且当过一次干部者。
第三款 出过三次假期服务队与两次平时服务队者(当学期平时服务由当学
期干部认定之)。
符合上述三项资格其中一项享有永久社员之权利。
提案人:黄瀚贤
连署人:陈思铎 陈乃群 陈彦安 巫宇安 胡宗维 周子渊
徐敏嘉 陈奎良 林信辅 颜怡平
提案日期:101/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