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学年度第一学期固定排练场地确认公告
场次时间表 http://www.active.ntu.edu.tw/Venues_RegularPractice_Schedule.html
一、于学生活动中心申请固定排练之社团,
请至“社团活动资讯系统”新增一个活动名称为“固定排练”的“一般”活动,
并提交至课外活动组完成活动申请;
待活动核准后,于99年9月27日17:00前,
携带已核准之活动申请表影本,至活动中心办公室办理固定排练场地确认,
并领取“固定排练专案场地借用清单”。
99年9月27日17:00未能完成上述手续者,将迳予删除固定排练。
二、99年9月27日前若来不及完成上述手续,仍可使用场地,
将会放宽不登记场地申请未完成之记点;
但若未前来使用,或是活动逾时等其他情形,仍将维持记点。
三、请社长及早与社团同学确认,是否有期中、期末或其他时间之场地是不需使用的,
前来活动中心确认场地时请一并办理删除不需使用场地之手续。
四、场地借用期间自99年9月13日起至100年1月10日止,
若未申请固定排练社团仍需用场地,请于场地开放时,
自行至社团活动资讯系统登记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