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考再三,决定还是站出来说出这件事。
台大数学系的微积分兼任教师 吕治鸿 aka 艾利欧,曾在网络上对我进行言语霸凌,并以带有性暗示的图文性骚扰我
经校内性平机制调查后,2025年7月,性平会正式审议并认定性骚扰事实成立。
证明连结如下:
https://i.imgur.com/x7LhDIF.jpeg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该名教师竟于2025年9月重新获聘,担任台大大一微积分课程的兼任教师
我想提出问题:
台大是否认为,一位有性骚扰纪录的教师,仍适合站上大一新生的讲台?
这样的续聘决定,是否意味着学校对学生的受教权与校园安全并不重视?
这不只是我个人的处境,而是关系到整体校园是否真正落实性别平等、是否愿意保护学生基本受教权
FB有个叫 Rico Yan 于2024年10月7日有贴一篇澄清文"因故导致身心状况不佳,在急剧压力,不定时产生思绪错乱等现象,而多次在网络上对台大学长吕治鸿做出了一系列严厉的指控,但这一切当我状况回复后...""...并冀望学长吕治鸿能够原谅我的不当行止。"FB文与这篇有没有关连啊?
作者:
YCL13 (静默)
2025-10-19 23:05:00为什么教师是送学生奖惩委员会而不是教评会呀?
作者: Zenka (ZZ) 2025-10-19 23:31:00
问题可能是在聘任时根本没人知道他有这件事?
作者:
YCL13 (静默)
2025-10-20 07:29:00那就先要求性平会将结果通知教评会,看教评会怎么决议
作者:
nahsnib (悟)
2025-10-20 14:14:00在这边PO应该没多少活人看得到了,如果你想影响数学系,应该去办公室,如果你想影响舆论……这边真的没多少声量
作者: shaqiantsai 2025-10-20 18:17:00
如果po交流板呢
作者:
YCL13 (静默)
2025-10-20 20:48:00其实系上不可能不知道,因为学生奖惩委员会开会一定会通知该系,至少主任、导师(指导教授)和系承办人员都会知道,只是性平案很麻烦,不能拿出来讲,所以干脆装作不知道较省事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5-10-20 21:35:00
性骚虽然是不当行为 但相对轻微 立案采取的证据调查也不如司法程序严谨 这样讲可能有些人觉得很突兀 但对性平法有点接触的就会知道 目前对性骚扰的界定及范围不要说各县市 各机关的认定标准有时候差异很大 有些单位甚至采取“合理怀疑原则”而非无罪推定 性平法立法目的很大一部份是给大家(特别是女性)一个最外围的警告机制 多半罚钱了事 并不如同强盗、性侵以惩罚、矫正导向照理讲性骚纪录并非不得聘为教师要件 身为当事人虽然不舒服 但比起全面封杀 仍然要注意比例原则 至少到目前我双方都不认识
作者:
YCL13 (静默)
2025-10-20 23:02:00楼上说的满中肯的以我呆过学生奖惩委员会的经验,只处以申诫1次的性平案应该在法律上算是满轻微的
那FB澄清文是在澄清什么,澄清诬告?澄清乱指控?性骚被害者跟同案性骚加害者道歉?还是FB文不是妳写的?我不帮性骚加害者讲话,但也不帮任意指控的讲话!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5-10-21 21:42:00
不管原po是不是真的受委屈 处理结果不如你意就指到社会父权 只会让人觉得你有特定立场 说服力大大降低 委员无法 我们也没办法听你一面之词就认定“严重夸张的霸凌”存在 规章救济不可能全面 社会也从来不是平等 当老师前涉性骚就不能教大一那开车超速、室内抽菸也都不能教?顶多就是人品问题 当老师行为不当迟早会被爆出来
作者:
koritac (阿鸠)
2025-10-22 00:10:00这是个父权社会是事实 跟原po是否持特定立场、这件事是否是个问题有什么关系(?)不懂楼上的意思按照原po叙述 关键应该还是制度设计上对于教师聘用资格& 性平结果到底在什么程度上须保密的问题@@btw这类事情可以考虑和学生会、研协等联络看看
作者:
enjoyfafa (enjoyfafa)
2025-10-22 00:28:00你去查聘雇标准不就好了,如果有写到不能有性平案相关的条款,那直接去检举不就好了,在这边发是有啥用
附件图片没有姓名?何以称之为[证明]?这样妳也不能宣称那份文件是在说这个人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5-10-22 21:16:00
好像飘出父-父-父权的味道
FB澄清文涉及什么保密条款?有判决字号吗?"我不知道","我不便说","身心状况不佳","思绪错乱"...zz要投票先请投票者去看三年前双方的说法啊,还"父权"勒
作者:
NTUnpc (NTUnpc)
2025-10-24 11:00:00为何认为性骚扰就不能被聘用啊 当时性骚扰成立后如果对他做的处分不包含解聘或永不聘任的内容 那他还能在台大开课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作者:
b54102 (可问江湖顶峰)
2025-10-24 13:31:00私人恩怨应该不需要公众讨论吧
作者:
NTUnpc (NTUnpc)
2025-10-24 14:20:00性骚扰的行为态样非常多 轻重情节也不同 你不能拿到性骚扰成立处分就无限上纲成一个要行为人依你所愿不能任教的依据情节是否重大到需要开除永不聘任 主管机关已经综合审酌案件事证做裁量了 而且你可能听了不太舒服 但言语性骚扰不像肢体性骚扰 连刑事告诉也不能提出 这样的性骚扰态样该受什么处罚 在立法上本身就已经做过考量了 但妳遇到的事真的很鸟 行为人也很糟 公开行为人姓名和性骚扰成立的事实 让更多人知道 或许对他也是一种惩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