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0年前就有的问题,但是就是学校不愿意正视。
我归纳一下,车子会开的快,就是因为想要方便。
我以前参加过乱入社有问过校警,学校有规定取缔,为何没用?
校警的回答是,取缔了也没用,因为不一定是校内的人。
那我反过来想,学校是否有能力控制谁能进校?
我认为答案是有能力。
首先,开进校内的车辆,超过30分钟学校是会收停车费的;
这样,代表车辆的出入是能控制的。
再来汽车身分问题,我归纳成几种身分:
1. 学校教职员、行政人员、学生、承商(学生餐厅
1. 学校教职员、行政人员、学生、承商(学生餐厅
2. 大众运输
3. 物流业者
4. 教职员或学生的亲友、参访贵宾
5. 其他不相干的人
其中第五种,既然无法管制的理由推给“不一定是校内人士”,
那我认为应该要全面禁止。
第一种,既然他开车,肯定是因为开车方便。
他开车快,不是他赶时间,就是他没耐心。
既然他开车是因为方便,我们只要让他开快车不方便就不会有人想开快车。
我们可以推行像是:
只要一个学期超速三次,一个学年不能开车进校园。
只要一个学期超速三次,一个学年不能开车进校园。
如何得知有没有超速三次?
直接装测速相机,所有出入口都装车牌辨识,不过就是不能进。
老师很大牌要警卫开门?那就在员工守则写清楚,
放进来出事要一起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大众运输、物流业者,那就是以企业为单位向学校申请。
如果发生违规,以企业为单位,比照第一种类群。
个人出租车可不可以申请?
可以,但是不开放临时申请,只开放提前一周。
第四类群,那就是以第一类群的人为窗口做申请。
第四类群的人如果进来,申请人必须在门口,并且亲自向驾驶说明不可超速的守则。
第四类群违规,比照第一类群办理。
第四类群违规,比照第一类群办理。
规定我都帮学校想好了,希望学校可以不用再找借口,好好守护校内的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