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脸书台大法律系系学会
【系、院务会议】
系学会今天出席本学期第一次系务会议、第三次院务会议,整理会议重点如下:
▍调整双转辅录取成绩标准
系办公室提案,由于本系双主修、转系及辅系申请及录取人数逐年攀升,造成师生比例失
衡、教学及系上各项资源均负担过重,加上学校近年持续要求本系提供双主修生与本系生
完全相同的待遇,包括与本系生完全相同的选课顺位、纳入本系导生制度,拥有本系与原
系双导师,恐造成未来同时损及本系生与双转辅生两方权益;在录取成绩方面,亦考量过
去以全部到考考生之平均分数为录取标准,致部分试卷的极端表现严重影响整体平均。参
考其他各系申请门槛及录取人数,提案修正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转系辅系暨双主修审查
办法第4条第1项、第5条第1项、第7条第2项规定,并于会中无异议通过,将自明年(110
学年度)开始实施。修正条文如下(红色文字),对照表如图:
第4条第1项:
由其他学系申请转入本系者,前学年学业成绩名次须达全班人数之前百分之五十,且
学业等第积分平均(学业GPA)#应达三点四(或百分制八十分)以上。
第5条第1项:
外系学生申请加修本系双学位者,其前一学年每学期学业等第绩分平均(学业GPA)应达
三点四(或百分制八十分)以上。
第7条第1、2项:
外系学生申请转系、辅系或双主修本系者,应参与本系所举办之转系辅系暨双主修申请考
试,考试科目为宪法及民法总则。
第一项之总成绩平均,须达转系辅系双主修申请考试全部到考考生总人数之
前百分之五十考生成绩之平均分数,未达该标准者不予录取。
对于本案,系学会于会中提问,考量目前校方政策强调跨领域发展,一再建议放宽双辅申
请资格、增加双辅名额,如果未来相关校级会议做成正式决议,系办将如何因应?陈聪富
院长回应表示,如果未来学校做出相关决议,就过去经验而言,仍会尊重各系的决定;综
观全校各系,法律学系每年的双转辅录取人数的确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