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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3 09:43:42升学机构用“台大”推课程!台湾大学“商标权遭侵害”提告获赔百万
记者徐恺昕/台北报导
高雄某升学机构班将“台大”、“TAIDA”等文字用于其教学平台及课程产品中,国立
台湾大学发现后觉得学校历史悠久的商标权遭侵害,认为此升学机构有误导消费者、混
淆视听之虞,对此提告求偿300万元,并要求对方不得再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智慧
财产权法院审结判该升学机构须赔偿台湾大学100万元。
国立台湾大学主张,学校创校至今已长达90年,是台湾最高学府及世界知名顶尖大学,
声誉卓著且名闻遐迩,而“台大”不仅是学校简称,更已成为知名度及识别性极高的著
名商标。
台湾大学控诉,高雄某一升学机构未经他们同意,就擅自擅自将“台大”、“TAIDA ”
、“台大数位学院”、“台大数位科技学院”等文字使用于补习班及线上教学平台中,
足以让消费者混淆,甚至减损“台大”商标的识别性及信誉、严重侵害学校商标权,而
校方早在2018年11月就已发函要求该机构除去并停止使用,但对方却否认有侵权事实,
至今仍使用中,故决定提告求偿300万元。
法庭上该升学机构辩称,补习班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与台大的专业学术,两者间有明显区
隔,消费者根本不会因此受混淆,至于他们会使用,仅是想向消费者表示,服务能协助
学员透过升学考试进入“台大”等优秀学府就读,没有要让消费者误认产品来源与台湾
大学有关。
该升学机构再提出“台大眼镜”、“台大土地重划”、“台大小博士”等公司商标名称
,表示其他公司单位也都是这样运用却没有侵权,质疑台湾大学标准不一。
智慧财产权法院审理时认为,该升学机构在网站使用含有“台大”、“TAI-DA”等文字
侵害商标权属实,且他们所贩售的线上课程及讲义都是以专攻考试为取向,并非教育研
究,使用在其中确实有损“台大”本身的品质及形象,让人产生贬抑或负面的联想;另
有关其他机构也以此命名的部分,法官认为不同领域上使用相关文字,并不会造成消费
者混淆,审结判升学机构败诉,须赔偿台湾大学100万元较为适当。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02/17278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