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兼过台哥大独董 管中闵告记者败诉定谳
2020-04-01 05:30:00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台大校长管中闵在参加遴选校长时爆发兼职台湾大哥大独立
董事争议,自由时报吴姓记者撰写“台大教授兼任独董全都露!轻放管校长、李鸿源”
新闻后,管认为吴姓记者未向他查证,此报导损害他名誉,一口气委任三名律师自诉吴
涉嫌加重诽谤罪,高等法院审理认为,管中闵确实兼任台湾大哥大独董,吴姓记者乃做
客观陈述,无诽谤故意,昨判吴无罪确定。
管中闵自诉指出,他已于二○一八年一月十二日辞去台湾大哥大的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
、薪资报酬委员会职务,吴姓记者在二○一九年二月十四日撰写标题为“台大教授兼任
独董全都露!轻放管校长、李鸿源”的不实报导。
管指控,吴在内文指称“有台大教授透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资讯,比对出约六十间企业独
董的兼职教授名单,不仅有遭监察院点名的管校长,还有李鸿源等知名教授在列”,且
于所附“台大教授兼任知名企业独董”表格字段内,不实记载他兼职,因此提告吴姓记
者触犯加重诽谤罪。
审理时,吴姓记者否认涉犯加重诽谤罪,指称他是教育记者,报导大专院校教授未经书
面核准就违规兼任独立董事,“有替公众监督的责任”,并无诽谤犯意。
台北地院判决认为,吴姓记者是单纯就报导传述“管中闵兼任台哥大公司独立董事”观
察,不属于负面评价事项,难以认定报导贬损管中闵的名誉,判吴无罪。管不服,上诉
高等法院。
高院认为,管中闵确实兼任过台湾大哥大独董,吴姓记者乃做客观陈述,昨判吴无罪确
定。
管另因在政府任职期间,于周刊发表有偿的评论文章,遭监察院认定他违法兼职,将管
弹劾,公惩会审议后将管记申诫,以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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