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管中闵告记者败诉 无罪判决:兼职是肯认

楼主: flyer1998 (阔)   2019-11-19 18:09:45
管中闵告记者败诉 无罪判决:兼职是肯认的表彰
2019-11-19 16:36联合报 记者王圣藜/台北即时报导
台大校长管中闵爆兼职争议时,吴姓记者撰写“台大教授兼任独董全都露!轻放管校长、
李鸿源”的新闻,管认为记者未向他查证,报导损害他名誉,委任3名律师自诉吴加重诽
谤;台北地院审理认为,管中闵无法举证记者有犯罪故意,今天判吴无罪。可上诉。
无罪判决认为,单纯就报导传述“管中闵兼任台哥大公司独立董事”观察,兼职毋宁是对
管中闵学有专精而受校外企业肯认的表彰,于一般社会通念中,并不属于负面评价事项,
难以认定报导贬损管中闵的名誉。
管中闵提自诉指出,他已于2018年1月12日辞去台湾大哥大公司的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
薪资报酬委员会职务,吴却在2019年2月14日撰写标题为“台大教授兼任独董全都露!轻
放管校长、李鸿源”的不实报导。
管指控,吴指“有台大教授透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资讯,比对出约60间企业独董的兼职教授
名单,不仅有遭监察院点名的管校长,还有李鸿源等知名教授在列”,犯加重诽谤罪。
法院开庭时,吴辩称他是教育记者,报导大专院校教授未经书面核准就违规兼任独立董事
,“有替公众监督的责任”,他基于记者的角色去统整各方的消息来源,包含教育部、大
学教授、监察院等进行整理报导,否认加重诽谤。
法官认为,管中闵兼职衍生的合法性争议,早在吴报导前即经媒体披露,监察院也曾提案
调查并作出结果;吴的报导一开始指“台大校长管中闵因未取得书面同意,即赴台湾大哥
大出任独董等兼职,引发各界质疑大学教授违法兼职声浪”,是指先前已揭露报导过的事

判决说,吴姓记者报导管中闵有兼职争议,依报导语义,没有指在报导时或教育部清查时
,管中闵仍兼任独董,吴根据过往报导指管中闵、李鸿源均兼任企业独董,管中闵指控报
导不实,并不可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174698
作者: jmeng (南宫举)   2019-11-19 21:28:00
记者卡管
作者: MrXD (Mr.XD)   2019-11-19 23:10:00
法院认证
作者: wayne121212 (拂晓时分的湛蓝)   2019-11-20 15:22:00
不是,兼职是表彰的话那DPP是在该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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