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选委会发出了一份处分书,是关于学生会长候选人有没有在竞选期间外从事竞选。
它认定凃先生在选举公告二发布前不算候选人,所以在那之前的所做所为当然不算竞选啊。
可是在更早之前,选委会的沈先生在交流版上发了一篇文,善意提醒各候选人不要在公告二发布前从事竞选活动,这是不是在误导大家?因为有很多人都开始从事可能为竞选的活动,而相信这篇的侯选人不是很不利吗?选委会是不是应该澄清一下?
而且在公告二发布前,有一部影片是抽候选人的号次,不是说那个时间他们还不是侯选人吗?还是说在抽完号次后,他们有可能不能成为侯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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