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版友检举
kangapoo: 这个ID专门在各版搞版主 02/22 16:13
jason820514: 你这个垃圾po的文我一定嘘 02/22 16:34
jason820514: 妈的桶尼又在靠北靠木了 怎样 你就是这个谢男吗 02/22 16:32
根据版规1-9
1-9 禁止对特定人物进行与事实无关的毁谤与侮辱性评论。暗示、影射、同音异字,
客观上得确定所指涉对象与内容者亦同。
对特定人物之人身攻击,需经当事人之检举,板主始得认定。
例外如重大人身攻击或谩骂等情节严重者,看板使用者均得检举,经版主群
从严认定后进行处理。
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水桶两周到半年处分,并删除或退回文章。
累犯加重水桶两倍,若是文章删除并退回。
kangapoo 水桶2周
jason820514 水桶3周
第一次发公告好紧张>ㄇ<
作者:
dannyko (dannyko)
2019-02-23 23:22:00各版搞版主算人身攻击喔
作者:
DarenR (DarenR)
2019-02-24 00:19:00我觉得满恰当的啊,板主是活在哪条世界线里?
作者:
capsspac (上锁的房间)
2019-02-24 02:31:00"与事实无关的毁谤与侮辱性评论" 你可能要想清楚这个构成要件的定义 而不是用个含糊的我觉得不当带过去
[专门]在[各版][搞版主[]我活跃板很有限,就那几个,我最活跃的板movie板,lgbtsex板,甚至较少的通讯板,从来没有对板务发表意见或跟板主冲突 。而我对板务常批评的,大概就是海贼板而已,何来[各板] 。批评板务就是被形容[搞板主],请问[搞板主]我得到什么?
作者:
W30JL (盐醃软隐棘杜父鱼)
2019-02-24 12:00:00我觉得毫无证据且非常严重的指控(例如某ID是强奸犯)+谩骂+人身攻击才能适用搞板主不算严重的指控(没有揭露个人真实资讯,也只针对网络上的行为),加上当事人或其他人也非常容易找到证据并且澄清,我认为水桶两周并不算恰当的处理。
作者:
a44101234 (niceponpon)
2019-02-24 14:52:00桶尼double kill
作者:
ShyanLin (Shyan)
2019-02-24 15:42:00明明不爽版主还行使公权力我超级笑笑,跟大部分的人民一样
……我没有不爽ntuginger,只是在这件事处理上不满他的标准……他其他公告我又没意见
作者:
Ginpunch (打断手骨颠倒勇)
2019-02-24 19:27:00kangapoo这真的还好吧有没有那么严重到要水桶
作者:
NTUnpc (NTUnpc)
2019-02-28 14:15:00kangapoo根本没怎样吧 版主也太恣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