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 BOT转校内宿舍违约金 校务建言

楼主: tzutengweng (神奇的汤姆)   2019-01-12 11:49:51
发现被当成肺纹吃掉
再转一次 给大家参考
======================================
主旨:
请校方协助同学与太子建设协商,取消因转校内宿舍所产生之违约金。
1. 光是106学年度因转校内宿舍开罚违约金分别为水源59人与长兴 31人,人数很多。估
计太子靠违约金一年大概赚50-60万。(请参考107-1第一次的BOT宿舍协调会会议记录)
2. 太子建设2017年在台大BOT总共营收3亿8千5百万,税前净利1亿5千4百万,利润率接近
40%。另外太子建设在台大BOT的税前净利,占太子建设总利润的近3成。太子建设一年光
是靠租金收益就可以赚这么多,不应该再跟同学加收1个月违约金。太子建设也不可能因
为不收违约金就会有经营上的困难。
数据来源:太子建设公司受邀参加中国信托证券于107年11月22日举办之法人说明会
http://www.prince.com.tw/fr_legal_brief.php
http://bit.ly/2AGi9MD
3. 抽到校内宿舍而放弃太子学舍的同学,大部分都是因为经济上有困难无法支付太子租
金,才会选择改住校内宿舍,如此再加罚一个月的违约金,对于同学的经济困难雪上加霜

4. 根据最高法院判例(注),违约金是因为实际损害而产生,签约时所约定的违约金,没
有实际损害也不能向房客收取。况且太子建设因为经营学生宿舍,住宿率非常高,几乎没
有损害可言,为何可以用比民间契约更严苛的方式对待同学?
我认为太子建设利用学校的规定不正当的赚同学的钱,希望台大校方在下次BOT宿舍协调
会帮忙出面发言协调,并且给予太子建设压力,要求取消校内转宿舍之违约金。
注:根据高雄地方法院97年冈小字第986号:“......押租金系在担保承租人押金之给付
及租赁债务之不履行,最高法院83年度台上字第2180号判例足资参照。易言之,押租金之
性质乃在于担保承租人不付租金及对租赁物有所毁损应负赔偿时,出租人如未获赔偿,得
由该押租金取偿。”由前述最高法院判例与法院见解可知,押租金应该在实际有损害时才
能取偿。
========================================
回复单位 学生住宿服务组
同学您好,
关于您的建议,回复如下所示:
针对太子学舍收取学生转校内宿舍所产生之违约金,此议题已于107年11月19日在BOT宿舍
协调会议中有许多沟通。
˙目前针对9月7日前,已入住或已缴订的大一新生,若于9月7日前转校内宿舍,可提出校
内宿舍证明,退订金以及押金。
˙旧生若已缴订,但尚未入住,则仅退押金。
˙旧生若已入住,租金以日计,将退还溢缴租金与一个月押金。
太子学舍表示,BOT为民营企业,其经营基础与学校不同,需自负盈亏,故房屋租金定价
以及缴订之经营方式也会不同。
本组会再与太子学舍并与学生有持续而充分的沟通,尽力取得双方的平衡点。
敬祝 顺心健康
台大住宿服务组 敬覆
作者: lajji (喇机)   2019-01-12 12:42:00
太子是很烂没错啦 但原本的逻辑也是有点莫名其妙 为什么赚很多就不应该收违约金? 又难道太子要是没赚钱你们就会给违约金给得心甘情愿?
作者: kyrie77 (NTU KI)   2019-01-12 13:41:00
感觉原本违约金和不退订金设立的用意,是为了补贴房东因为租客临时违约,让房东损失过渡期没有租金收入来源的补贴,然而BOT应该是没有这个困扰(?),因为住房率高,而且还有很多学生在候补,空窗期应该比一般外面的房东要短(纯属个人猜测),至于事实如何也许还可以再看历年资料
作者: newsboy3423 (送报生)   2019-01-12 13:42:00
同意楼上的看法 当初提的理由也有BOT没过渡期这个点
作者: kyrie77 (NTU KI)   2019-01-12 13:48:00
我觉得不是单纯因为BOT赚太多就不准他们赚违约金,而是他们到底有没有“因为同学违约而产生实质的损失”,如果旧房客一走,新房客马上就住进来,那不就等于是空窗期这段时间,向新旧房客都收租金/违约金了吗XD
作者: lajji (喇机)   2019-01-12 13:59:00
二楼的观点是原文的第四点 这点我也认同
作者: dreamgirl (嘉嘉)   2019-01-12 16:10:00
消保法第11条,第12条,建议打个集体诉讼https://goo.gl/RQAJkRhttps://goo.gl/ekNkon
作者: zeus840703 (ZZeus)   2019-01-13 10:08:00
所以非新生中途退宿还是要赔一个月押金QQ
楼主: tzutengweng (神奇的汤姆)   2019-01-14 09:25:00
楼上如果真的遇到的话可以试试用民法252条去调解http://bit.ly/2AJjuC5我个人是觉得这么好赚的生意台大居然没有自己赚只能说.....哀哀......蠢
作者: dreamgirl (嘉嘉)   2019-01-14 18:36:00
其实不一定能赚台大自己弄,还要多许多成本,管理人员薪水更高外包的时候回扣也是难免的
作者: deanstev (deanstev)   2019-01-19 20:43:00
但台大自己来长期一定是能为校务基金带来很多收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