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兼任助理很悲惨的,周一中秋节被叫去实验室顾器材,那她有加班费吗?
雇主叫她上班有违法吗?
如果你遇到类似的状况,请注意以下相关法规:
劳基法第37条 国定假日应休假
中秋节是内政部规范的国定假日,她理应可以休假。
劳基法第39条 国定假日若出勤
A. 必须征得劳工或是工会同意(这时候有没有觉得奖助生很惨,
有劳基法保障很重要QQ),换言之她可以拒绝去工作。
B. 双倍工资,不过对月薪制的兼任助理来说
(一般和老师谈,都是谈月薪;月薪制和时薪制的区分依劳动契约为准),
她是有本薪的,所以我们会说成“加给”而非“双倍”,
就是本薪之外还要再多拿到钱。
接下来进入重点,要怎么算该拿到多少钱?
薪资计算
首先,我们看到劳基法施行细则第13条,兼任助理算是月薪制的部分工时工作者,
我们可以用月薪除以她每月工作的时数计算出平均时薪。
再来就是三种情况——
一、工作 8 小时以内:月薪之外,多领到“工作时数 * 平均时薪”
二、工作 9-10 小时:前项之外,这两小时是“平均时薪 * 1.34”
三、工作 11-12 小时:前两项外,这两小时是“平均时薪 * 1.67”
(要特别注意是“不得低于”时薪的 1+1/3 或 1+2/3 倍,
所以要“无条件进位”到 1.34 或 1.67 哦!)
其实还有第四种——
四、工作 12 小时以上:叭叭!!违反劳基法第32条,单日工作不能超过 12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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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兼任助理之外,台大校园中其实也有许多“全时工作者”
(约聘人员、技工工友、专任助理等)以及时薪制的“临时工”,
如国定假日出勤,也需要符合劳工同意、双倍薪资的相关规定哦!
如果您遇到任何劳资争议,欢迎联系台大工会 (。・ω・。)ノ
#中秋月亮圆 #小心吃太圆
#但薪资不能缺 #台大工会关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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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新南专栏’时薪制员工国定假日上班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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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新南专栏’新版劳基法4种加班费精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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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新南专栏’部分工时一例一休秒懂大补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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