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大家好,我是本次学代会107-1会期新任文学院学生代表当选人叶叡宸。
上周四(9/13)学代会晚间预备会议当日下午,我接获学代会秘书处通知:
因某位文学院学生代表参选人提出选举无效之诉讼,
法院判决107-1会期“文学院”、“电资学院”选举确定无效,
故告知我毋须出席当晚会议。
作者:
NomeL (暱称是什么owo)
2018-09-18 23:26:00所以为什么会部分重选啊?
好像是因为除了这两院别的选举候选人没有提出异议 所以变成只有文学院和电资学院重选
学生法院就依照上诉人的请求判电资跟文学院选举无效,你要选委会全部重选,其他选举项目纵使也有失去公平公正性之虞,还是有效啊…
作者:
Shower360 (Shower360)
2018-09-19 01:06:00已认定足以影响整体选举的瑕疵,因为没人提异议就当作没事阿?
又不是非告诉乃论罪...当然没人提异议就是视为无问题阿(也就是所谓的不告不理阿)
作者:
NomeL (暱称是什么owo)
2018-09-19 01:38:00这样的话只有两院也是合理的 毕竟法规(?)就是这样写的 不过我记得会长候选人也有人提出异议吧 会长没事学代有事实在ㄏㄏ
作者: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18-09-19 09:50:00会长又要气扑扑的出来说 重选 不包含会长了?这家伙有脸继续坐在那边说 因为没人意义所以她可以继续顶着代表台大学生在那边发表自己的政治立场文 也不简单
楼上,没办法,人家有台湾价值大金罩,其他什么公平正义程序碰到金罩都幻化成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