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书状曝光 台大生解读:教部卡管未放手

楼主: ptt888 (op)   2018-08-05 12:50:43
书状曝光 台大生解读:教部卡管未放手
2018-08-04 00:09联合报 记者冯靖惠/台北报导
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3289753?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台大学生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定暂时状态假处分,下周一开庭。教育部陈述意
见状昨曝光,认为应驳回声请,似乎仍坚持“拔管”。记者许正宏/摄影
台大校长人事案至今胶着,一群台大学生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定暂时状态假处分
,希望透过司法,让校长当选人管中闵在行政争讼确定前暂时担任校长,台北高等行政法
院订于下周一(六日)开庭
教育部陈述意见状昨曝光,认为驳回台大校长聘任案不是行政处分,且声请人并无具明有
何急迫、重大损害,应驳回声请。
台大学生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声请定暂时状态假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原订廿四日
开庭,案经当事人递状声请,改订六日开庭。教育部书状昨曝光,台大学生从中解读,看
来教部仍要“坚持卡管”。
提起诉愿的台大王姓学生表示,他个人解读教育部的陈述意见状,看不出任何有要“放手
”的意思,“教育部还是要拔管,而且滴水不漏。”
首先,教育部书状内容表示,教育部五月四日的函,是教育部依其法定权责所为之行政审
查,属“内部职务指示”,并非行政处分。王姓学生指出,教育部认为不聘任管中闵一事
不是行政处分,也就是说,利害关系第三人不可以提起诉愿和行政救济。
此外,教育部书状写到学生并不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欠缺诉讼当事人适格;声请人并
未举证释明,管中闵未上任,对于台大有何难以回复的“重大损害”,或刻不容缓无法循
行政争讼程序处理之“急迫危险”,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九八条第二项所定之必要情事

对此,王姓学生说,包括教务长等五名一级主管更动,以及城乡所可能聘到涉嫌性侵的学
者等事,都已造成台大学生恐慌,当然会对学生造成损害,这些也都可能跟台大没有正式
校长有关。
王姓学生说,从教育部书状看来,明显跟叶俊荣近日对外的讲法完全不一样,教育部长叶
俊荣一度对外说,台大校长长期代理对学校和学生会造成损害,但为何这份书状的内容又
说对学生没损害?他质疑,到底要相信哪一个教育部?叶部长的诚信又何在?
诉讼代理律师王瀚兴表示,如没急迫危险,校内和社会怎么会如此沸腾?如没正式校长对
学生没损害,校长根本就不需要透过遴选机制,遴委会也不需重申遴选程序无瑕疵。他说
,既然发生这么多争议,就代表一定是有损害,声请定暂时状态假处分,是为了要防患未
然,“难道非得等到学校失控成为常态?”
叶俊荣昨天受访重申,收到台大遴委会要求教育部尽速聘管中闵的声明公文后,会再妥善
研议。对于遴委会回应,他是正面看待,也期待社会正面看待此事,并重申不应纠结个人
上或不上的课题。
作者: Toeic1000 (乡民多益都1000)   2018-08-05 13:21:00
王姓学生,该不会是国发所那个?
作者: cplalexandta (沉淀的酱油)   2018-08-05 13:23:00
结果都是可能根本没举证到重大紧迫 八成被驳回
作者: mrpolite (礼貌小生)   2018-08-05 16:12:00
贯彻党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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