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两篇公告~趁今天事比较少来弄个
第一点是想来修板规1-5b征人文的相关规定,原文如下:
实验、公益或其他特殊需求的征求文(如征求受测对象)有重复发文需求者
可事先与板主申请,并详述必须重复发文的原因,板主从严核准。
每次申请有效期限为审核后一个月,一个月内得重复发文,滥用者视情况
退回申请。无申请者依照1-5a水桶。
由于台大研究室甚多,尤其几个特定实验室常态性的需要人做实验,能体谅你们的辛苦
但每篇文标题一样会让人混淆不知道到底是同一次还缺人还是重新再征人
所以希望可以增加规定,在标题要加上受试或实验的日期
这样也方便我知道你有没有违规超贴(?
所以修订完1-5b将会如下: (亮色为修改部分
实验、公益或其他特殊需求的征求文(如征求受测对象)需在标题写上活动
日期,未填写者删除文章,累犯水桶七天,如单一活动有重复发文需求者
可事先与板主申请,并详述必须重复发文的原因,板主从严核准。每次申
请有效期限为审核后一个月,一个月内得重复发文,滥用者视情况退回申
请。无申请者依照1-5a水桶。
从此公告文发出后一个礼拜为宣导期,违规者将寄信通知不处罚
一周后会修订上去并开始实施
不同意此项修订的板友可以在此文推文,如果超过十个再看看要不要公投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