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独)叶俊荣未利益回避? 传私邀管中闵遭

楼主: taxuan   2018-07-18 22:18:01
1.媒体来源: 中时
2.完整新闻标题: (独)叶俊荣未利益回避? 传私邀管中闵遭打枪
3.完整新闻内文:
台大校长遴选案悬而未解,近日传出教育部长叶俊荣,找上台大准校长管中闵的诉愿委任律师俞大卫,盼俞大卫能透过与叶拥有大学同窗的关系,协助邀宴管,考量到双方见面,可能违反《行政程序法》第47条规定的利益回避原则,管因此并未回复。
据知情人士指出,叶俊荣面对台大校长遴选案,立场采取的是“怀柔派”,一上任后,便尝试透过管中闵的诉愿委任律师俞大卫,盼俞大卫念在与叶俊荣曾是大学同班同学,能设宴邀请管中闵“坐下来谈”,而多次打电话到台大管理学院办公室的人,就是现在担任教育部专门委员的庄贵瑜,而庄贵瑜多年担任叶俊荣的秘书,这次跟着内阁人事异动,一同从内政部到教育部任职。
台大校长遴选案有解?叶俊荣 :两个月内有结果
据了解,庄贵瑜在这2天多次致电到台大管院,表明自己是教育部长办公室主任,希望能与管中闵通上电话,但管中闵并未与其通话,庄贵瑜则留言给台大管院助理,请管中闵回电联系。
对此,记者尝试联系叶俊荣,叶本人并未接听电话,庄贵瑜则表示,并未听闻此事;俞大卫则说,他与叶俊荣确实是大学同班同学,针对叶俊荣是否邀宴管中闵,则强调“不宜多作回应”。
针对叶俊荣及教育部部长室是否私下邀约管中闵,管中闵助理不否认也不承认,仅表示管教授恪遵《行政程序法》47条规定,未与叶俊荣接触或回应。
依照《行政程序法》47条规定:“公务员与当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为行政程序外之接触时,应将所有往来之书面文件附卷,并对其他当事人公开。接触非以书面为之者,应作成书面纪录,载明接触对象、时间、地点及内容”,叶俊荣若私下设宴邀约管中闵,可能触及违反利益回避原则的问题。
(旺报 )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718001931-260405
5.备注:
拔管尚未成功 俊荣继续努力!
作者: dusted (dusted !!!!!!!)   2018-07-18 22:35:00
叶老师的正当法律程序
作者: furzou (辐辏)   2018-07-18 23:54:00
真不愧是耶鲁大学的法学博士
作者: theAlmighty (木子行魚大)   2018-07-19 00:41:00
据知情人士 据了解
作者: YCL13 (静默)   2018-07-19 07:05:00
请问叶部长是打算用钓鱼办案来对付管爷吗?
作者: mumumama84 (no)   2018-07-19 10:15:00
立院有大小乔,教育部也要有一个了吗XDD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8-07-19 12:51:00
他是认真以为他想乔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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