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代部长︰台大校长重启遴选 依程序进行
http://m.ltn.com.tw/news/life/paper/1204963
〔记者林晓云/台北报导〕台大校长遴选争议案,教育部将全案退回到台大校长遴委会、要
求台大重启校长遴选。教育部代理部长姚立德昨在立法院教育委员会回答立委提问时表示,
台大校长遴选案仍将会依既有程序继续进行,不会有所改变;对于有台大行政单位及部分学
生扬言将提诉愿、可能掀起法律攻防战,姚立德则指出,台大遴选案争议如进入司法程序,
则由行政法院做最后认定。
姚立德称已回文校方
立法院教委会昨天进行教育部预算解冻案审查,国民党立委陈学圣质疑,姚立德既然是全权
代理部长,台大校长遴选案是否有可能改变前教育部长吴茂昆的决定?姚立德明确表示,台
大上周已经发函回复教育部(要求依法聘用校长),但教育部也已回文台大(仍要求重启校
长遴选),此案将依既有程序继续进行。
教育部目前认定,台大校长遴选程序出现重大瑕疵,当选人管中闵教授未诚实揭露兼任台湾
大独董等,使校长遴选有重大经济及法律利益未回避争议,吴茂昆将全案退回台大校长遴选
委员会、要求重启遴选,管中闵兼职也有违法之处。
台大代理校长郭大维日前召开台大校务会议,则通过挺管人士修正提案,教育部应依法处理
校长遴选结果,尽速发聘,否则不排除和教育部打行政官司。台大于上周将校务会议结论发
函教育部;但教育部亦再发文要求台大须依法重启遴选。
教育部法制处长李嵩茂在立法院表示,教育部聘任大学校长属于行政处分,如对教育部的聘
任处分不服,可提起行政救济,针对聘任处分的过程是否符合正当法律程序等进行审查。
国立校长适法性 教部有权审查
李嵩茂也解释大学法规定,指私校校长是由董事会聘任,因私校获政府补助,故私校校长由
教育“核准聘任之”,但国立大学校长本就由教育部聘任,法律用语才会直接写“教育部聘
任之”,教育部确实依法有权做适法性监督、审查后再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