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 石之瑜:教育部隐藏行政处分是败德乱命

楼主: kusowan (你感受一下)   2018-05-14 15:46:50
教育部隐藏行政处分是败德乱命
石之瑜
如果有政府机关把行政处分隐藏在字里行间,以便逃避责任,外界第一个想到的可能是国
安局,或者调查局,因为他们自己觉得不该曝光,或者外交部,因为可能涉及国家颜面。
但是,谁能想到,这种不敢在光天化日行事,躲躲藏藏的,竟然是职司百年树人大计的教
育部?
而若这个教育部的领导,甚至自鸣得意,以为能在技术上不露把柄的情况下,违法施政,
恣意妄为,那不只是官员个人无耻、低级、滥权而已,甚至揭露整个政府体制的根本堕落
。面对这样的教育部,更不能不惊觉,过去两年这些躲在幕后的官员干过的所有勾当,全
都有见不得人动机。
教育部发给台大的公文全文,已经报载披露,里头做出了不知多少逾越权限的处分,但是
教育部居然大言不惭,说自己什么行政处分都没有做。这一连串好像被隐藏起来处分,刚
好是教育部自证其罪,知道自己既没有法源,也缺少事实,因此对外宣称没有做出任何处
分。可见教育部心知肚明,所有这些隐藏处分,都是违法滥权。
教育部在公文中,指台大遴选委员会的决议内容不当,决议的方式不当,要求重新决议,
重新决议时对管中闵的资格要根据教育部认定的方式审查。这些全部都是有非常具体内容
的行政处分。
遴选委员会早在教育部的要求之下,讨论教育部从街坊蒐集来的舆情,针对利益冲突的问
题进行讨论。遴委会发现,教育部道听途说的利益冲突,对遴选过程产生的影响,根本无
法判定,因此决议,不能依据无法判定的推测,推翻遴选结果。这个决定非常科学,也合
乎情理。大学的施政怎可因为不确定的推测,而撤销?政府的施政更不可如此儿戏。
是否在面对不确定的推测时,应该推翻遴选结果?这当然属于遴委会的职权,不属于教育
部的职权。教育部并任何无事实依据,却不接遴委会的科学态度,竟视为不当,且要求遴
委会重新判定根本无法判定之事。教育部有调查过吗?教育部的调查权的法源依据是什么
?教育部为什非要求遴委会须认定遴选结果受到影响不可?
教育部甚至认定,遴委会不能就无法判定的推测,进行处分,因此当遴委会以决议方式确
认,遴选结果不应受推测影响时,教育部指为不当。这个否决遴委会决议的法源何在?
尤其令人发指的,是教育部钜细靡遗审视遴委会决议所采用的方式,以及对决议结果再度
认定的方式,审查之后,又指为不当。本来只有聘任权的教育部,审查遴委会决议方式的
法源在哪里?拒绝遴委会可以采取其自定的决议方式,教育部的法源又在哪里?
但违法滥权不止于此,教育部还恣意妄指管中闵兼职不符台大的程序。其实台大已经说明
,管中闵的兼职完全符合台大的程序,台大的产学合作同意书所载明合作开始的日期,是
根据台大与产学合作的对象双方所商定的,与双方在何月何日交换同意书,两者没有关系
。教育部认为产学合作双方不能自行商定开始日期,请问教育部法源在哪里?
教育部对不能认定的事,要求认定,这是行政处分;教育部对遴委会维护遴选结果以免于
受到不确定推测的影响,认为是遴委会未尽职责,必须重新决议,这是行政处分;教育部
要求遴委会抛弃特定决议方式,改采其他方式,这是行政处分;教育部认为台大产学合作
的起始日期,不能按照台大行之有年的惯例推动,这是行政处分。
教育部层层的行政处分,从其公文要求台大重新做这做那,就可以看到,为什么教育部睁
眼说瞎话,强调没有做任何处分?因为,这样的行政命令,俱为乱命,见不得人。教育部
违法滥权,已难见容其自己的标准,而败德藏私,尤其摧毁礼义廉耻。
到底教育部这样遮遮掩掩,实际恣意妄为的动机,是要干嘛呢?而台大能不接受如此不受
法治原则约束,耍小聪明,引几条法律搪塞社会大众的主管机关吗?打行政官司,难逃官
官相护的后果,而且教育部官员心中早就无法,法是对付台大的武器。
必须直接回复教育部,在教育部聘任权的前提之下直书,遴委会对不确定推测的影响,有
判定的权力,也有根据判定来决议如何处分的权力,更有决定采取什么决议方式的权力,
而台大对产学合作如何依法决定其起始日期,有绝对的自主权利。但是,这些权力不牴触
、不属于、不来自教育部的聘任权。教育部若坚持前封公文内容,认为对于上述权力有审
查并否决的更高权力,须言明。
台大不求胜,但是必须透过这个过程不断揭发教育部的无法无天,偷鸡摸狗,自惭形秽,
保留一个法律上的道理,未来促转会才有依据,可以平反。
作者: Ginpunch (打断手骨颠倒勇)   2018-05-14 16:24:00
这咖现在也有市场了喔?
作者: sexycute (鲁龙)   2018-05-15 11:29:00
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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