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上看到也是遴委会的法律系沈冠伶教授请辞PO文
https://www.facebook.com/judy.chen.140193/posts/1933148246708534
她提到遴委会发言人不遵守程序,迳自对外发言外还加些不是委员们同意的声明稿内
的东西。 不符合程序的运作,这样也算大学自治吗?
全文如下:
辞任台大遴选委员会之声明!很沈痛!很遗憾!
陈召集人、袁委员及各位委员:
昨日晚间从电子媒体上阅知此则新闻:“台大遴委会:教育部若无合法理由 拒重启遴选”
:“台大遴委会今表示,教育部如果没有给一个合法的理由,遴委会就不可能屈于政治力
再度开会。遴委会是一个从头到尾合法独立运作的组织,并非教育部的附属单位,
我们请教育部给我们一个合法的理由。”
“袁孝维在今天上午提出遴选会拒绝重启遴选,有记者询问此发言是否代表遴选会,
袁则表示这是超过半数以上委员的共同声明。”。
由于本会发言人之权限系“依本会决议代表本会对外发言 ”
(国立台湾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要点第11点),
4月28日的声明稿,在未经委员事先同意下,竟然在4月27日晚间已由媒体公布,
事后又在极短的时间内(晚上10点46分收到电子邮件至4/27晚上12点)
要求委员回应而未经充分讨论。纵然获得过半数委员同意,但面对此一重大议题,
显然不符合会议决议之正当程序。更何况声明稿中亦无“拒重启遴选”此一结论,
而毫无代表委员会意见之正当性。
再者,如果本会已经多数委员决议,不再召开会议,重启遴选,则本会是否已经解散?
按依国立台湾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要点第17点第2项:“若无法依前项规定产生
校长当选人,则本会应即解散,由本校重新组成遴选委员会,再依本要点第十二点规定重
新征求校长人选,并进行遴选事宜。”
第18点:“校长当选人因故无法就职时,由原校长职务代理人代行校长职权,并由原遴选
委员会重新办理遴选事宜。”又依国立台湾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作业细则第7条第2项:
“若无法依前项规定产生校长当选人,则本会应即解散,由本校重新组成遴选委员会。”
由于教育部不核定原校长当选人,本会依前开规定应重新办理遴选事宜。如拒绝再开遴选
会议,将构成“无法产生校长当选人”之解散事由,而由本校重新组成遴选委员会。
本会委员就台大校长遴选一事,为依法令行使职务之公务员(不论本职是否具公务员身分
),受主管机关监督。如本会既不开会,又拒绝解散,且不履行法定义务,日后可能成为
监察院弹劾之对象,毕竟国立大学非法外之地,不能概以大学自治为推托之辞而免除法律
责任。
由于本会于现阶段已表示拒绝召开会议,致使本人难能行使遴选之法定职务,
谨在此宣布辞任遴选委员一职,并将于今日向郭代理校长暨校务会议主席提出辞呈。
感谢各位委员!
敬祝 平安如意
沈冠伶敬上
2018年5月1日
作者:
kusowan (你感受一下)
2018-05-01 11:43:0018个遴委15个同意发表,表决失败就翻桌的本性不改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8-05-01 11:44:00大家都误会了,遴委会是发言人制,纶镁的发言经PJEZ指出是无脑
作者:
PJEZ (PJ)
2018-05-01 11:48:00本来就无脑,开会是为了要改变决议,决议结论没变不须开会发言人也只是再重申一次之前遴选会的决议与结论
作者:
gdfhy1 (Puffin)
2018-05-01 11:50:00请沈教授说明是哪部分超出表决范围
作者:
ppeng (eng)
2018-05-01 11:50:00要开会也有一定程序,只有3个要开本来就不用开好吗
里面讲得很清楚,你要不要把全文都贴上来,不然有些人会懒得点进去
上一次开会就知道教育部不会同意,已经做出拒绝重启遴选的决议囉?某P要不要找一下这决议在哪,让我们看一下呀
作者:
PJEZ (PJ)
2018-05-01 12:00:00难道要求教育部依法尊重管当选结果,不是代表拒绝重启??
作者:
PJEZ (PJ)
2018-05-01 12:01:00沈冠伶经检验结果不是智障,但仇人说是智障,你还要开会再去
作者:
gdfhy1 (Puffin)
2018-05-01 12:01:00遴委会已经依法选出校长人选,并不是沈教授说的无法选出校长当选人,所以依照沈教授自己贴出的文中可以知道遴委会不用重组。再者,过半数委员同意就已经是多数决,难道跟沈教授意见不合就不符合程序不尊重遴委会?
等等,教育部的公文根本还没到不是吗?那请问遴委会说教育部的公文若无合法理由遴委会拒绝重启,错误在哪?还是说今天就算遴委会发言人出来说“1+1=2”也不行,一定要先开会?
作者:
PJEZ (PJ)
2018-05-01 12:05:00楼上正解,别忘记有个若字!!惨了 沈冠伶是他妈的真的脑子有问题 还是阅读能力有问题
作者: wayne723 (阿冠) 2018-05-01 12:09:00
有些人逻辑很有问题
感觉PJEZ说的有道理。可能沈教授觉得这出戏演太久,不想演了吧XD毕竟都三个月了,虽然最近正值精彩处XD
作者:
ppeng (eng)
2018-05-01 12:16:00推PERZ,遴委会是说无”合法理由"不重开pjez,打错沈教授连重选要件都没搞清楚
表决失败就翻桌的本性难改阿沈教授不要再秀下限了好吗
作者:
ppeng (eng)
2018-05-01 12:21:00可是沈教授公文都还没到就先入为主认为要重开了
问题就是先寄给遴委看的声明稿里没有“拒重启遴选”的结论呀
颜色不对 合法选出的校长他x的就是搞死你跟你的学校这批人的戏码真的千篇一律 没有是非对错
作者: Boernice 2018-05-01 12:48:00
法律系的老师们似乎旁观的多,有点感慨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05-01 12:49:00拒重启遴选前面还有几个字沈教授干吗刻意忽略? 还是沈教授
作者:
kimkim (专业鲁蛇)
2018-05-01 12:49:00法律系老师是出来质疑台大的居多吧 哪有旁观
作者:
PJEZ (PJ)
2018-05-01 12:49:00这是法律系教授?
作者:
lilboss (小老板)
2018-05-01 13:01:00Y大正解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18-05-01 13:14:00党工大举入侵
作者:
YCL13 (静默)
2018-05-01 13:14:00看起来是袁孝维之前的决议,直接再各别询问委员是否仍支持决议,人数够多,其就对外发言了。而沈是认为应该要开会才行,袁都不开会,沈觉得继续呆没意义就辞了。
作者:
viery (viery)
2018-05-01 13:17:00台大遴委会开了好几次会确定没违法 如果要重启麻烦先解散以示负责 真要重启也不是这位沈教授的玩法 台大遴委会说一切合法 教育部说里面有违法 你遴委会接受重选就是打自己的脸
作者: ejrq5785 (ejrq5785) 2018-05-01 13:26:00
看推文应该是沈有错
作者:
oas1008 (oas1008)
2018-05-01 13:30:00先看内文再喷好吗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18-05-01 13:35:00党工怎么会看内文 他们领薪水办事情的
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8-05-01 13:37:00Huang 的推文看文就好 剩下那些眺真的可以直接跳过另外遴委会都已经多数决了 不爽退出刚好 补一个正常一点
要开会就要联络所有遴委 如果袁乱发声明 那这几天下台的会是他 就看其他遴委也不同意 还是只有那几个人不爽^同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18-05-01 13:44:00遴选会连会都没开过怎么发声明 真好笑先发完声明再问内部谁同意谁反对喔 好笑
他是直接询问要不要支持 还是要再开会 他依据的是这个
作者:
Aatrox (the Darkin Blade)
2018-05-01 13:45:00不过党工只是5月1日来加班 辛苦他们了没开会私下问问几个人就能发声明 屌
不然会要怎么开 既定的会议都开完了 要加开就要多数人支持才能开 你当每个人都很闲阿?
作者:
PJEZ (PJ)
2018-05-01 13:52:00Aatrox你今天有加班费吗
先发声明才知会遴委,要求大家在10:46至12:00之间回应是否同意,这样子的程序你们觉得没问题唷
红明显借问,还有那些教授对此事件有类似这种正式声明的?@@想一并看看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05-01 14:03:00遴委会开好几次会说没违法 这就是结论了 那个声明也没改变这些结论 况且不重开遴选前提是教育部没合法理由遴委会之前发过几次声明要求教育部依法聘用? 这次声明有跟以前的声明矛盾?
作者:
PJEZ (PJ)
2018-05-01 14:05:00denny 声明跟上次会议结果一样没变阿...沈冠伶要当中离狗就去当吧
要加开会议要嘛教育部用合法理由要求 要嘛多数委员同意 不然袁能做的就只有重申上次会议的决议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05-01 14:19:00倒是这沈教授还没开会就承认现在校长因故出缺要重开遴选了
作者:
yuyupan (yoyo胖)
2018-05-01 14:28:00发声明之前的结论不就没变?他一票不同意管就不会当选?
台大法律系到底吃了什么阿不管是在校的,毕业的,执政的,立场还真一致耶
沈的想法没错吧,不开会又不解散发声明也没有给委员充分讨论的空间
作者:
ivanos (common sense)
2018-05-01 14:59:00李茂生昨天也有发一篇 xd
作者:
PJEZ (PJ)
2018-05-01 15:12:00沈根本就是先入为主认同教育部说遴选会违法!!
作者:
PJEZ (PJ)
2018-05-01 15:15:00沈发表重启有开会过吗??..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8-05-01 15:20:00基本上如果有给大家签有过半同意就可以炒说没开会讨论.....另外如果是选完就解散其实现在就是解散状态也不用辞了.....
草皮的时候我们台大明明很爱台湾,怎么现在9.2变这么多
草地换成信义房屋时楼上就不管了还爱台湾哩连学校都不爱QQ
党工们各个法学高手,要不要考虑开班教导这些愚昧的法律系教授啊?
作者:
ppeng (eng)
2018-05-01 16:57:00这法律教授辞职就算了,一下就暴露自己支持拔管的立场,呵呵
作者: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18-05-01 18:26:00"纵然获得过半数委员同意"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8-05-01 18:37:00因为某人自己就觉得要重起遴选了 就觉得没开会是违反程序
作者:
gdfhy1 (Puffin)
2018-05-01 18:48:00谁法学高手?就事论事有点逻辑很难?
讲法律当然没人比法律系教授懂,但这里谈的是良知不是睁眼说瞎话
作者:
PJEZ (PJ)
2018-05-01 18:55:00法律系真的出了不少笑话
没能力解决对方提出的法律质疑,只会抱着“你的”良知,拿些空泛的词来搪塞,摀著耳朵论“你认为”的事,真厉害
作者:
gdfhy1 (Puffin)
2018-05-02 12:47:00教育部从头到尾“据报载”叫做法律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