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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lvemy (我懂你的无奈)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外国学者用“丑陋”形容台大校长遴选 学
时间: Wed Apr 18 23:54:41 2018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外国学者用“丑陋”形容台大校长遴选 学者:难过
3.完整新闻内文:
近来多所大学发生校长遴选争议,教育部月初预告修订“国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
运作办法”,未来校长候选人若兼任营利事业、社团法人、财团法人董监事等职务,须主
动揭露;遴选若有争议,归遴委会处理。对此,教育部前部长曾志朗指出,教育部现在修
正独董揭露的规定,表示之前根本没有法来规范这个。也就是说,教育部过去做的“卡管
”行为,是根本没有依据任何法条去做,代表以前是违法的。
“教育部赶快依法发聘吧!”曾志朗说,他日前参加香港中文大学校长的就职典礼,遇到
很多国外学者跟他提及此事,居然用了词汇“ugly”(丑陋)形容这次台大校长遴选案,
听了很难过,也只能回答“事情会按照正规去走”。事情本来不应该演变到这个地步,教
育部长也下台了,这些都是不必要的骚扰,台大是台湾的龙头大学,国外很多大学都在看
台湾,希望教育部尽快依法核定台大校长。
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发言人袁孝维表示,确认公立大学校长遴选为遴选委员会之职责,回
归大学法之规范是正确的。候选人主动揭露及利益回避只要定义清楚,未来可以执行,没
有特别意见。“法不溯既往”本就是法治的概念。
高教工会组织部主任林柏仪则指出,看起来教育部只是把校长遴选该利益回避的内容给具
体化。其实,利益回避与揭露原则是本来所有受公权力委托的人员都该遵行的原则,具体
化固然更容易遵循,但也可能会挂一漏万。根本来说,其实相关改革不该只侷限在大学校
长遴选,而是各类受公权力委托人员在选任、执行等规范上,都应当更强化利益回避与揭
露原则,并且设计妥适的救济机关,让发生了争议能有公正的裁决机制。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3094247
5.备注:
丢脸丢到国外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