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学生会长林彦廷关于泼漆案之声明

楼主: t700 (JP)   2018-03-08 23:55:43
帮备份,我们怀念他。
终端机排版请见谅。
===以下正文===
近日,本校学生至位于桃园大溪的蒋介石棺木泼洒红漆,以表达对于蒋氏之抗议,引发社
会风波;后续司法单位又引起相当规模的争议,包含法院裁定罕见高额之抗议行动交保金
额、有关言论在社交媒体上疑似遭噤言封杀等等。本人作为台大学生会长,在校内学生自
治立法单位-学生代表大会已经透过民主程序议决,并表达其观点之后,我认为我也有必
要在此说明我个人对此事的看法。
位在桃园大溪的“两蒋文化园区”,是结合蒋介石、蒋经国行馆及其停棺处所成的观光区
域。但其中恐无疑义者是,“两蒋”于其执政时期,都曾透过威权手段、冻结民主宪法及
压制言论自由,延续其政治势力及统治权力。现代史学界及大众对于该时期,与全球冷战
史脉络下一同被称作“白色恐怖”的概念,几乎已无疑义。
有论者常说,要功过并陈。然而值得讨论者是,“功”现有坐落于桃园的“文化园区”,
又有存在于台北市中心的“纪念堂”,甚至动用宪兵部队驻守,可说是相当罕见;而论及
其“过”,有任何可供受迫害遗族、后世研究及警惕者可以造访的公共纪念场所吗?恐怕
现在是没有一座“两蒋时期威权园区”或类似的场所。“景美人权园区”、“绿岛人权园
区”等,也不过是对整个戒严、白色恐怖时代的反省,而非对威权统治者个人的反思与检
讨。因此,以功过并陈为主体论述出发去讨论两蒋园区的定位,本来就是有失公允的,这
个背景观念要先确立,方才不致模糊焦点。
的确,当前世界各地有些威权遗绪加以保存,留供后世探究,例如:德国的小镇Herxheim
,其镇议会就投票决议保存留有希特勒名言的纳粹钟塔、意大利也仍保存墨索里尼的坟墓
;但是西班牙、前苏联等国则是将佛朗哥、列宁史达林的铜像、遗骨去除。究竟是要以观
光资源为名保存、供后世记取威权教训;抑或是以转型正义之名,加以去除以免使该地成
新威权分子的精神指标、以及对受难者二度伤害,都是可以加以辩论的议题。甚至,亦可
如上段所述,在旁设置功“过”相陈的纪念碑文(馆),也可能是进一步落实转型正义的
方法。这些,都是我们这一世代无可避免要持续承担的历史责任。
而此次泼漆事件,是对于转型正义、台湾过去威权的历史的论辩中的一次社会冲突。泼漆
诚然是极具冲突性的展示,而本身既是违法抗议的行为,诸多形上的、道德的指控大可不
必。就事论事,许多社会抗议也都会以泼漆进行,例如先前劳工团体抗议朱立伦竞选总统
办公室、或是大观自救会突袭行政院长官邸时,而北检更曾于2014年1月,援引大法官释字
509号“国家应给最大限度维护言论自由”,对涉嫌向法院泼漆的男子给予不起诉处分。当
然,对棺木泼漆作为一种社会抗议行为,需要负起后续的责任,无论是法律上的具体罪责
,或承受部分的社会舆论谴责,是属个人依自我意志之抉择及后果,至于诅咒威胁这些抗
议同学,不过是再一次激化社会对立,又有何益?
同时,我们不禁也要省思,为何蒋中正的棺木被泼洒红漆,会引起如此剧烈的反弹及抗议
?是真因华人传统思维的“死者为大”观吗?抑或是所谓“礼仪伦常”观?还是其实我们
并不愿意面对整个族群最根本的疑惧:两蒋的统治精神,并未从我们现今生活的社会中完
全离去,威权体制所创造出一言一行、思考及规划,都还在主宰著民主化三十余年的台湾

谈完了我个人认为单就此次事件的观点,接下来要谈的恐怕是更严重,也最核心的问题:
言论自由。台大研究生协会、学生代表大会的粉丝专页分别经大量检举而暂时下架,脸书
可谓大量传出“灾情”,现在还能够传出灾情还是好事,若因为对政治观点、意识形态发
表言论,无论是与当局立场相反与否,会遭到持相反意见族群的批判噤声,推演到极致,
未来恐怕连这些消息我们都是难以知悉。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英国作家霍尔综结伏尔泰240年的思
想价值,如今已经被提到烂了,但整个台湾的社会却迟迟无法做到,看到与自身价值不同
的言论,转贴到特定社团,呼朋引伴检举使其遭到隐蔽,因为“眼不见为净”而产生的快
感,既可悲又幼稚。
纵然,随着Facebook公司会进行言论审查的传言满天飞,至今也从来没有任何具体、明确
的有关证据,说明其会透过人工、数据等不同审查方式,对特定政治立场言论进行管控和
封锁(若果有其事,恐怕此一事实也足以让脸书难以于强调言论思想自由的西方世界立足
)。
而进一步要讨论的即是,即时下架作为防止血腥、暴力、违反人道等图文、影片的第一道
紧急把关模式,事实上,所有贴文不论由何人发出,皆适用此机制,然而在第二道人工审
查时,此类所谓“会让人不舒服”(这是脸书的分类)的贴文,显然是针砭时事的言论自
由保障范围,完全不应以任何形式的借口,作为“确认”封锁、下架的理由。原因无他,
盖此例一开,审查的标准将全然受利益考量控制的商业机构自由调配,台湾人民的言论思
想权利,将再无多元讨论的可能。
“N、n”、“小熊维尼”凭空消失,并不是幻想出来的案例,而是中共正在发生的真实事
件,如今在台湾,当我们希望高压戒严不再在这块土地上复辟的同时,又怎么能容忍彼此
同威权者般,利用社交媒体的优势机器,创造新时代的言论管制?未来,利用此一社交平
台,创造容忍彼此并能够对话的空间,而非透过检举等机制促使其消失,仍是我们要持续
努力的方向。
作者: circlewind   2018-03-09 00:09:00
作者: flyer1998 (阔)   2018-03-09 00:18:00
“准”校长管中闵什么时候要发声明?
作者: acidpeople   2018-03-09 00:23:00
这种程度也可以当台大学生会长,台大真的是没救了
作者: dodolalee (朵朵拉李)   2018-03-09 00:24:00
圣光术!
作者: larryson1234 (ㄚ晁)   2018-03-09 00:45:00
阿扁秀莲有这种学弟应该内牛满面退休了
作者: soaping (捡肥皂ing)   2018-03-09 01:06:00
好奇问一下 所以泼漆跟台大学生会有什么关系 ?是代表台大学生会? 还是他个人的意见?
作者: doghan (咩咩)   2018-03-09 01:08:00
id都叫酸民了嘛XD
作者: extrachaos (extrachaos)   2018-03-09 01:11:00
QQ 脸书好可怕
作者: fly168 (依依)   2018-03-09 01:35:00
你作业写了吗?
作者: KernelChen ( )   2018-03-09 01:55:00
好肤浅的言论 当笑话看还可以XD
作者: swaggg (Strahl)   2018-03-09 02:10:00
也不知道是多肤浅的人才会把此番言论当成笑话看囉XD
作者: Hahafan   2018-03-09 02:24:00
林老爷生前是个体面人
作者: haohaobobo   2018-03-09 02:26:00
结果统派同样去泼漆 又说不一样啦 难怪台大学生会越来越没有公信力 还有据最新的民调显示九成人民都认为台大学生会是偏激不公正的呢 自己好好反省才是正途
作者: doghan (咩咩)   2018-03-09 02:28:00
别人说不公正和实际上公不公正是两回事吧 太在意别人的眼光那什么事都不用做了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8-03-09 03:15:00
"表达对于蒋氏之抗议" <- 这是他笔误还是他认真这样想?而且护家萌或白狗搞事的时候 我好像也没看到台大学生会发这种文章啊 这很容易让人觉得文章中的论述跟他的道德判断标准有落差
作者: bemyself (self)   2018-03-09 03:39:00
被当笑话看就崩溃 所以自己也知道很可笑XD
作者: frankshyu (frankshyu)   2018-03-09 04:04:00
作者: andylin2468   2018-03-09 04:56:00
我们怀念他 如果真的要怀念就不只是怀念了
作者: teras (Tera)   2018-03-09 05:58:00
作者: AllenHuang (∴'☆:∵★.\:)   2018-03-09 07:40:00
同一篇文章KernelChen开分身bemyself附和干嘛
作者: ronnielo (ronnie⊙ω⊙)   2018-03-09 08:02:00
推个
作者: stewardship (内圣外王)   2018-03-09 08:31:00
嘘学生会
作者: zoru6 (牧羊少女)   2018-03-09 08:42:00
作者: Thirdshadow (优文家)   2018-03-09 08:48:00
支持会长
作者: goldenfire (金)   2018-03-09 08:58:00
蒋家本来就欠抗议
作者: Daumesnil (绛)   2018-03-09 08:59:00
推 台湾目前的民主素养只是挂在嘴边的自慰用品
作者: lbuf (Perry)   2018-03-09 09:07:00
学生会ㄏㄏ
作者: yujchen (仁)   2018-03-09 09:15:00
一早就钓出一推五毛,台大根本ㄏㄏ
作者: vankojau (撷把绞众)   2018-03-09 09:20:00
果然是会挺管爷的地方
作者: cp109 (cp109)   2018-03-09 09:48:00
喜迎 大泼漆的时代
作者: pigjunkx (垃圾猪来也)   2018-03-09 10:34:00
他是以个人名义发言的样子所谓的偏激不公正就是没说出自己想听的,就是偏激不公正。统派对非公家机构泼漆就只是单纯泄愤,跟泼漆抗议差很多
作者: toneydouglas (道格拉斯)   2018-03-09 10:40:00
开分身附和自己有够可笑
作者: pigjunkx (垃圾猪来也)   2018-03-09 10:43:00
原来有分身呀,我还以为是俄罗斯人
作者: CenaWang (CenaWang)   2018-03-09 11:03:00
支持
作者: bruce8104 (())   2018-03-09 11:14:00
通篇看的觉得没重点
作者: yeeandrew   2018-03-09 11:18:00
如果要革命就不要怕被罚嘛否则怎么看都是违法行为而已啊!再者如果光是有学生参与您就要发个文那您fb应该会很热闹对吧XD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8-03-09 11:20:00
看不出来泼漆的有怕啊XD
作者: eric0208tn (JenChen)   2018-03-09 11:21:00
真的通篇没重点
作者: yeeandrew   2018-03-09 11:22:00
如果不怕那其他人干嘛一直出来说被罚没道理XDD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8-03-09 11:24:00
怕跟觉得罚的内容不合理是有差距的吧
作者: wayne723 (阿冠)   2018-03-09 11:28:00
看不出重点就说没重点,厉害
作者: yeeandrew   2018-03-09 11:28:00
那窝道歉并修正说法XD“那应该是要认命并认分接受处罚吧”
作者: lin315040 (JeffreySSD27)   2018-03-09 11:32:00
嘘3F
作者: petC (sixeyeflyingfish)   2018-03-09 11:38:00
彦廷是未来的政治明星,偏激暴民别来拖累!
作者: pigjunkx (垃圾猪来也)   2018-03-09 12:06:00
如果有法律责任固然要负,但看看林彦廷文中举的不起诉例子,泼漆是否必然违法导致要处罚,也不是部分人说了算。如果不一定会处罚,那当事人认自己没有的罪干嘛?
作者: yeeandrew   2018-03-09 12:35:00
恩...我4觉得如果跑去泼别人的棺漆然后坚称自己没罪或者没妨碍其他人也不4不行喇XDD
作者: psee (mine?)   2018-03-09 12:48:00
校长消失呢?草皮大闹+泼漆致敬 这货未来政治路真是一片光明
作者: AmadeusTsou (LALA)   2018-03-09 12:59:00
一堆五毛气噗噗欸 真丢脸
作者: pigjunkx (垃圾猪来也)   2018-03-09 13:01:00
在提泼棺木的同时,刻意不提那个棺由政府管理,而且躺在里头的独裁者被政府体制供奉的事实,回避向公共管理设施泼漆具有向政府政策抗议的面向,使其与一般毁损民间棺木的行为相提并论。无论在法律责任或是道德责任的检讨上,都满避重就轻的
作者: sjayyan (士岩)   2018-03-09 13:03:00
推彦廷总统
作者: Ginpunch (打断手骨颠倒勇)   2018-03-09 13:12:00
一堆崩溃嘘哈哈哈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8-03-09 13:15:00
支持周维里 支持周芷萱 台大的骄傲
作者: J2252 (jenny)   2018-03-09 13:46:00
推楼上p大的论述
作者: haohaobobo   2018-03-09 13:49:00
突然出现大量相同论点的推文把本来嘘爆的文带成推 板主不查一下这些人吗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8-03-09 13:52:00
最好是有嘘爆过啦 你观落阴喔笑死
作者: FTICR (FT-ICR)   2018-03-09 13:58:00
钓出一堆五毛XD
作者: yeeandrew   2018-03-09 14:03:00
欸都如果有人杀了一个由政府保护在监狱的犯人那事件的本质还是杀人啊XDD嫌疑犯这件事什么时候跟受害者是谁有关系了XDDD
作者: NTUXIAO (NTU氵交底迪)   2018-03-09 14:07:00
作者: psee (mine?)   2018-03-09 14:19:00
叠床架屋扯一堆看了都尴尬 改成对象是国民党 民主跟法律一概不适用就好譬如那个合法程序选出 敬酒不吃要吃罚酒的管校长
作者: acer4545 (acer4545)   2018-03-09 15:03:00
民主和法律的确不适用于国民党啊国民党什么时候遵守过民主跟法律了? 呵呵
作者: pigjunkx (垃圾猪来也)   2018-03-09 15:12:00
侵害生命法益是大事,保障言论自由也绝对无法阻却侵害生命法益的不法,法律上成立杀人罪没问题。跟泼漆抗议这种侵害财产法益的毁损行为,可能不起诉或是被阻却完全不同。再者,我是很好奇杀害政府保护的犯人是想抗议什么啦
作者: theAlmighty (木子行魚大)   2018-03-09 16:16:00
讲话讲重点…
作者: yeeandrew   2018-03-09 16:26:00
恩那我改攻击嘛哈哈哈不是有很多人去包围警察局攻击侦讯的人吗希望这个能解决您的好奇心囉~。再者,不论起诉或不起诉都无法阻却是接近“私刑”的事实吗XDD所以您的?意思是只要为了言论自由,毁损或许可以,那攻击可以吗,偷窃可以吗?我是很好奇喇
作者: hips (hips)   2018-03-09 16:43:00
没放把火烧了已经很给他面子了
作者: kevinet7410 (自由王)   2018-03-09 17:13:00
法益需要衡量 = =生命权再怎样都不可能低于自由权所以Y楼你不要再举这种烂例子政府本来就对人民有最大的容忍义务而且罗尔斯的公民不服从有很明确的定义 你如果看完你就不会举这种烂例子
作者: leontrotsky   2018-03-09 17:21:00
幕僚在干嘛,怎么可以让政治明星冒险发这种文呢?
作者: pigjunkx (垃圾猪来也)   2018-03-09 17:22:00
或许你有误会,这里讨论有无保护必要的言论自由范围,限于对政府抗议,表达不满其政策的行为,寻仇挑衅等不算在内。而攻击受侦讯的“人民”,我看不出哪里在向政府抗议,情境假设错误。而我也看不出“私刑”这个形容人民私自制裁犯人的用语,如何形容抗议政府政策的行为(私刑无形的政策?)最后,如果是伤人(如抗议时打伤公务员),我认为较难不起诉与阻却违法。偷窃(很难想像如何以偷窃为手段抗议,偷窃铜像?)与毁损同是侵害财产法益,但它是非告诉乃论之罪,那偷窃较有机会被起诉与确认不法。以上是法律的部分,就算抗议行为有罪,我还是会依诉求内容与不以伤害他人身体,生命为主要目的(如刻意殴打公务员泄愤),来确定该行为是否值得支持。
作者: joel1129 (腐腐)   2018-03-09 17:24:00
所以楼上除了只会酸人 能提供其他有用的论述吗 不然我以为9.2都是这种等级的 很废欸
作者: allan08 (allan08)   2018-03-09 18:05:00
认同学代会啦不过捞仔的文就算了ㄏ
作者: d199210 (rock4life)   2018-03-09 18:36:00
推个
作者: nickwu1101 (喔~)   2018-03-09 18:42:00
这篇声明论述有比较完善和中肯 学代会的其实没那么完整且适当
作者: yyy123456789 (yyy123456789)   2018-03-09 19:28:00
推 用个人名义 不像学代会 莫名其妙用台大的名义
作者: soniccsie (心机)   2018-03-09 20:38:00
政精=台大学生赞成泼漆…-.-
作者: yeeandrew   2018-03-09 20:43:00
呃...其实我也不是这个意思哈哈但我也算是上了一课就是不知道才会举这种烂例子嘛唉呦别森77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罗恩希)   2018-03-09 21:05:00
杀人魔也有人要纪念 想到就恶心想吐
作者: nichtsicher (苹果show惹OuO)   2018-03-09 22:25:00
推~~~~~有人崩溃的真厉害
作者: ts01948659 (丞)   2018-03-10 00:09:00
容许我引用杭廷顿的观点:他认为民主是值得鼓舞的,但是他同时也担心民主泛滥,到最后会变成民粹。因此这件事就我而言:带有激动言论难免,但先动手不就是已经是破坏了本身道德观了吗?何以两蒋之过来强化自己行为是值得思考的呢?
作者: orthogonal (谦哥)   2018-03-10 15:13:00
不同意抗争有理。人民参政权没有坏掉,你可以去游说立委删除预算或修改法案,也可以自己去选立委来做到刚刚说的事情。泼漆无必要性,该负的责任还是要负
作者: r81402 (跟你一样高)   2018-03-11 02:07:00
可悲
作者: sexycute (鲁龙)   2018-03-11 03:18:00
ㄏㄏ
作者: pig12335331 (Charlie)   2018-03-12 11:52:00
学生会可不可以不要自己乱代表台大同学发言?选你们出来不是要你们在那边发文支持现行犯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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