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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大学的校长遴选,出现遴选委员与候选人“为同一公司共同经理人”的丑闻,迄今悬
而未解。据了解,教育部行政人员不敢与“瑕疵明显、坚持拔管”的一派对冲,也不敢驳
回台大“不顾瑕疵、强行插管”的公文,仍然磋陀观望,希望台大三月中旬的校务会议能
够帮忙解套。
但是,熟悉内情人士都对台大的校务会议不表乐观,理由如下。一、台大现在的行政团队
完全不守行政中立,一心只想锯箭收尾,甚至把临时校务会议的连署提案名单泄漏给一方
以逼撤签。这一挂厚颜的行政主管,当然会想尽办法搓掉争议。二、台大的遴选委员会召
集人陈维昭完全没有反省能力;他对于委员会的失职失能而造成今天的纠纷全无羞耻心,
只知道基于本位负隅顽抗。三、由刘兆玄、陈冲等深蓝阁员领军的集结已经完成,他们散
布“吵闹都是蓝绿对抗”的烟雾,误导社会。四、台大校务会议也由某些教授提出若干“
反制性提案”;以往经验显示,该校校务会议根本无法应付打手级垃圾的闹场。总之,临
时校务会议大概会在行政主管护航垃圾提案下,完成锯箭决议。
台大校长遴选案的程序争议其实非常简单。第一,两位利益与共的遴选委员与候选人,事
前完全不揭露其关系,这算不算程序瑕疵?第二,如果事前不揭露而事后该候选人获选了
,这个程序瑕疵要怎么补救?
我们先不谈台湾的法规,先随便搜寻网络看看有没有可以参考的资讯。以下,是google搜
寻首页上找到的:A search committee member cannot serve on a search committee w
hen he/she is also an applicant for the position (遴选委员若为候选人应辞遴选委
员). In the event that a search committee member is well acquainted with or ha
s a conflict of interest regarding an applicant (若遴选委员与某候选人熟识或有
利益冲突之虞), the member must:
Notify the search chair and the committee of the nature of the relationship (
该遴选委员应该向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会揭露其关系) and
Recuse him/herself from the entire committee if unable to perform an objective
and equitable review of all candidates (若无法客观评审应辞去遴选委员); or
Recuse him/herself from the evaluation and interview of only the known applica
nt, with the agreement of the chair and committee (若其他遴选委员同意,可以不
辞遴委但是回避审查该利益相关候选人).
以上的google搜寻结果,卑之无甚高论,其实也与教育部“国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
与运作办法”第六条相当一致。因此,蔡明兴与管中闵没有揭露其利益关系,以致遴选委
员会无法处理蔡明兴委员应否回避遴选委员会运作、若要回避是该回避到什么程度等程序
规范。在这种情况下,遴选的程序当然是有瑕疵的,而遴选的结果也当然是有瑕疵的。据
此,教育部就应该将遴选结果退回台大,要求台大做补正。这个“退回台大要求补正”的
动作是教育部适法监督之当为,根本不需要看台大临时校务会议结论,更不应该看刘兆玄
、陈冲等深蓝阁员鼓动民粹的脸色。为所当为的勇气,是台湾部会首长与行政人员最需要
的,也是台大最需要的。台大绝对不需要急急忙忙聘一个在瑕疵中上任的污点校长。
我们是台大校友,当然也关心台湾高等教育的前景。我们相信,有许多连署“大学自治”
的朋友,都是因为讯息简化而受到误导,以为这是“深蓝管中闵当选,深绿不认帐”,其
实不然。此次台大校长遴选违反程序正义是非常清楚的,应该要有适法监督者的纠正,但
是不应该有蓝绿对抗的假民粹操作。熟悉台大校务会议运作的人都了解,校务会议中近乎
流氓无赖的垃圾发言,可以轻易地践踏任何理性讨论。我们希望教育部勇敢地扮演适法监
督者的角色,请台大补正遴选程序。至于怎么补正,那才是台大校务会议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