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在网络组群看到的,像是懒人包整理,来源不明,但觉得好像有点内幕(ex:管蔡认
识40年),加上原作者的论点ㄧ针见血又犀利,就来此分享
厘清台大校长选举的几个问题
台大校长选举不但没有因为一月中旬选出人选而落幕,反而在最近几周形成大规模集结的
学术界蓝、绿对峙,几乎是台湾学术场域所仅见。由于某些媒体只见蓝绿不辨事理,往往
因强调蓝绿立场而遮蔽了本质的讨论。在这里,我们要先把政治面的干扰因素(例如立法
院主决议及后续撤案)抽离,纯粹就事论事,用白话文逐点把观念、法理厘清。
一、何谓“大学自主”?就国立大学选校长而言,“大学自主”的观念呈现在大学法第9
条:大学由校长遴选委员会选出校长人选后,由教育部聘任之。所谓“自主”,是指校长
人选由大学的遴选委员会运作产生,而不是像威权时代由某个外在程序指定。但是第9条
下一句“由教育部聘任”的描述,在字面上我们看不出来其为形式程序或实质程序。以往
教育部对大部分校长聘任不予实质审议,也许只是因为这些案子没有疑义,并不表示教育
部碰到疑义时不得审议,或是一旦审议就是侵犯大学自主。此外,各大学遴选办法不同,
故教育部处理阳明大学、文化大学的案例,不见得适用台湾大学。因此,还是要依台大争
议的本质做判断,而不能套个“大学自主”的大帽子就一锤定音。
二、教育部“七道金牌”刁难台大?教育部迄今已经七次发文台大,要求补充说明。七次
发文代表教育部在刁难台大吗?这也许是一个“外人”的角度,但教育部行政人员也有他
们的委屈。在目前台大师生、校友大规模集结之下,一方要求教育部“不可核定”,另一
方要求教育部“尽速核定”,弄得教育部里外不是人。这就像当年蓝、绿民代为首长特支
费对干,结果政治人物只是动嘴皮,却害马英九的小秘书余文坐牢两年。教育部的官员面
对蓝绿叫阵,都担心自己是将来的“余文”。教授与媒体实在可以饶了教育部,要对干就
找“对方”干,不必再去逼可怜的教育部官员。所谓“七道金牌”看起来是教育部在拖延
,其实是行政人员在双方对峙下观望。
三、“蔡董选管董”是不是争议?蔡董选管董有没有争议,不能只看台湾大学遴选委员会
的回避文字规定,而要从“行政程序”的角度检视。从公法角度来看,台大遴选委员会选
举校长,确实是在大学法规范下的“公权力授予”,既要受主管机关教育部的适法监督,
也要符合公权力执行的行政程序规范。媒体报导,管中闵与蔡家兄弟有四十几年的麻吉交
情,现在管与蔡更是台哥大公司的共同经理人,故管、蔡绝对是“利益与共”。这样密切
关系的两个人,一个负责遴选、一个参与候选,不是绝对不可以,但是一定要揭露,让大
学校务会议及遴选委员会来决定这种特殊状况下的游戏规则与限制。如果事先不揭露,让
选举在资讯严重不对称下进行,回避了本来应有的限制,进而影响投票,当然违反了正常
合理的执行公权力行政程序,教育部恐怕必须要管。
四、具体法源在哪里?依教育部颁“国立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办法”第六条二
项,有具体事实足认某遴选委员执行职务有偏颇之虞者,“候选人得向遴委会举其原因及
事实,经遴委会议决后,解除委员职务。”但是由于管中闵与蔡明兴均未揭露其利益与共
的关系,使得其他利害关系人无法依法向遴选委员会提出其“虞”,形成程序瑕疵,所以
他们现在请主管机关教育部做补救,教育部也可以依循此条而做补救裁定。
五、公开资讯就不必揭露?这种扭曲论点由一位深蓝大律师提出,令人惊讶,也令人慨叹
蓝绿颜色对是非论述之扭曲。上市公司董事确实是“公开”资讯,公开的对象是公司不特
定利害关系人。但是这类公开资讯满坑满谷,如果不向遴选委员与校务会议代表揭露,整
天埋首研究的教授、院士根本不可能会知道。例如,“学测榜单”也是公开资讯,但若周
美吟不揭露学历,有谁知道她大学是哪校哪系毕业的?其实,“公开”是不及物动词,“
揭露”是及物动词,后者的及物对象是遴选委员会与校务会议;揭露义务绝对不会被资讯
公开所取代。说不及物动词等同于及物动词,是睁眼说瞎话的偏颇之论,几乎是为了颜色
不顾是非,殊不足取。
六、“揭露”是谁的责任?管中闵先生说,他是被推荐人,推荐表格不是他填的,言下之
意他没有揭露责任。这种辩词其实大有问题。所有台大校长候选人必须要签字“同意被推
荐”才能开始程序,难道管先生完全不看推荐书内容就签名同意?难道推荐书像是挂名文
章一样廉价?就蔡明兴而言,他做为遴选委员,当然看得到推荐书,难道他不需要提醒其
他遴选委员:“我与中闵兄是四十年麻吉,目前他是本公司共同经理人,我委托他薪酬委
员会大任”?再说,管中闵也不是“被推荐”那么羞涩被动,而是在脸书一篇接一篇地传
递意见给选民,那么他为什么吝于传递“遴选委员蔡董与我是麻吉”的讯息呢?外人看起
来,管是竞选者、蔡几乎是遴选委员会里管中闵的“桩脚”,他们有这么无辜吗?揭露这
么困难吗?
七、为什么选举结束了才爆争议?可能的原因有二,一是爆料者原先确实不知道这个讯息
,事后才知道;二是他(她)原先知道,但是根本不认为管中闵会当选,犯不着去理会。
关于后者,涉及台大特殊的遴选程序,需要一点解说。管中闵与陈明宪是台大校务会议同
意票最后两名,事前大家都看好陈弱水、周美吟、张庆瑞三人。但是台大遴选委员会的奇
怪投票规定创造了策略性投票空间:在第一轮投两票时遴选委员极有可能投给其最偏好的
三位候选人之一,再搭配一位最不看好的管中闵与陈铭宪其中之一。在如此策略投票之下
,最后管中闵与陈铭宪进入二轮,也许确实是意外。选后爆料,也许正是选举“意外”之
后的“必然”。
八、难道该揭露的只有管中闵一人?事后法律实益看来,确实如此。没错,周美吟与廖俊
志之间,也是有“共同管理中央研究院”的合作关系,也应该在选举过程中揭露,由校务
会议、遴选委员会决定其回避的范围。但是由于周美吟没有当选,所以周廖之间过去的揭
露是否足够,现在并没有讨论的实益。至于其他副校长与教授之间、中研院长与院士之间
,既没有隶属或利益关系,也没有人因为未揭露关系而当选,更没有讨论之必要。换言之
,专注讨论蔡、管之间的关系,未必是因为外界蓝绿取向或大小眼,部分是因为选上的人
才需要被检视。
九、谁掀起此次蓝绿对决吗?要说选后诸多争议背后没有蓝绿色彩,那是自欺欺人。看看
现在各有上千人联署的集结,其中一边有蒋丙煌、蔡玉玲、叶匡时、魏国彦、冯燕等深蓝
前阁员,另一边也有亲绿的台教会、FAPA、李远哲。拥管派也许有人真的相信“大学自主
”、“选举公正”的价值,但是背后抢滩的算计与期待才是主要动力。如果管中闵先前没
有“挺柱”、“冲中央党部”的急统派纪录、没有“爷们”的族群优越色彩发言,他今天
的争议根本不会这样大。他过去的鲜明争议,不会因为他选后声言“退出政党活动”而淡
化。君不见:美国所有大法官提名人,都是“由过去判案纪录判断其未来释宪倾向”。今
天台大校长呈现的蓝绿争,究其源头只有一端,就是管中闵自己的鲜明政治色彩,怪不得
别人。
十、此事如何收场?前述“蔡董选管董”未予揭露的遴选程序争议,教育部必须要处理。
而今天弄到千人对千人的蓝绿对决,不论台大如何技巧性发文,教育部的“余文”都绝对
不敢签文请予核定发聘,以免惹祸上身。教育部最可能的处置,就是用适法监督者的角色
,以“贵校程序仍有不符程序正义疑虑”为理由回文台大,要求台大再依合乎正义之程序
提报。教育部不致于说要重新启动遴选,但是若干候选人、遴选委员都已经丑话说尽了,
恐怕再无颜面恋战于胶着战场;撤的撤、退的退,最后台大不得不重启遴选。管中闵如果
冷静想想也会了解,他即使勉强上任,也是要面对无穷无尽的鄙视与厌恶。
十一、我们得到什么教训?对台大或台湾许多大学而言,目前胡拼乱凑的大学校长选举制
度,绝对要彻底修改;制度不改,不仅选不出好校长,也会有无尽的争议。对台大校内各
有政治立场的教授学生而言,他们都该退一步,别去搞什么神经病的抗争。毕竟,如果自
己有政治盘算,别人也有盘算,焉能期待校园选出超越政治藩篱的校长。对几位“董事”
当事人而言,套用林肯的名言:you can fool some people all the time, you can foo
l all the people sometimes, but you cannot fool all the people all the time.
机关算尽,总是会踢到铁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