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将设泰国分校? 教部:不得用学杂费成立
2017-10-04 17:09联合报 记者吴佩旻╱即时报导
泰国教育部近日宣布,许可台湾大学在当地设置教育分支机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李
彦仪表示,目前已在海外设分校的有铭传大学,台大并非首例,但以国立大学来说,确实
是一项突破。她表示,目前法规允许大学可到海外设分校,但规定学校必须款项清楚,做
到专款专用,并且不得使用学杂费到海外成立分校,必须由校务基金自筹款项支应。
铭传大学于2013年获准在美国密西根州设分校,成为台湾首例在美国设立分校的大学。台
大近年来也积极赴新南向国家招生,近日首度获官方认可宣布,可到当地设置教育分支机
构,另一所获准的为美国的卡内基美隆大学(Carnegie MellonUniversity)。
李彦仪说,站在教育部的立场,凡是有助于推动新南向的教育政策,部内都会表达支持。
目前台大对于双方之间的合作,仍有许多尚未确定之处,她将会持续关注。但她也提醒,
国内大学要到海外成立分校、或是学位学程,在法规上虽然可行,但仍须注意,设立分校
使用的校务基金自筹经费,当中不能包含从学生取得的学杂费。
她表示,从泰国方面的态度看来,是很欢迎台大到当地设置分校,但未来仍须视台大决定
,决定是设置分校、分部或学程,目前台大仍不确定未来方向为何,教育部都会表示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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