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今天小弟我和朋友在椰林大道时,遇见一位神情落寞,到处询问人帮忙的老先生。
一问之下才发现他有些法律纠纷,希望能有些法律系同学提供意见,因此代他所托,
转发到NTU交流版,看看是否有法律系强者同学愿意提供协助。(若有违板规愿意删除)
以下代转老先生纸条内容:
征求法律系或法研所男同学一名代为缮打本人(因为本人患青光眼)拟提告之妨害名誉之诉
状,及其他另一微小案件之诉状暨证据之整理。
待优,依案件或打工时数加成,诚可议。
面谈电话:0921-193-295 苏先生
因为也不确定老先生的实际状况为何,只是因为他语句极为诚恳且处境似乎不甚好(已退
休、眼睛差无法阅读过于艰涩法律文件,且也不认识其他法律工作者)因此帮他代转这边,
看能否得到些许帮助,也请有兴趣之男同学联系他本人,了解实际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