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jol (勤朴)
2017-04-07 11:10:43※ [本文转录自 cjol 信箱]
作者: ae034 (gone with wind)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被警察临检,就只能乖乖照办?台大法律
时间: Fri Apr 7 11:08:54 2017
1.媒体来源: 风传媒
2.完整新闻标题: 被警察临检,就只能乖乖照办?台大法律生酒驾3度安全下庄,
提出3大自保要诀
3.完整新闻内文:
“我认为,台湾警察就是遇到太多好人了!”遇到警察临检时,多数台湾民众或许会乖乖掏出证件配合、毫不质疑警察动机,但这样真是合理的吗?
一名毕业于台大法律系的学生,分享他3次酒驾遭临检的经验,同时也强烈建议民众遇上临检时一定要做到3件事,不只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警察……
略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即便是警察,执勤也要遵守法律,若要临检路人,也必须有对方可能造成危险的“合理怀疑”才可进行,也必须出示证件,否则就是滥用国家公权力来骚扰人民,而一名毕业于台大法律系的学生,L君,分享他被临检的经验、并提出一般人面对临检时如何自保的建议。
酒测吹气一次没达标,警察可以请你吹第二次吗?
某夜L君酒后开车载着同学到台北市政府附近,遭警察拦下要求进行酒测,同车的法律系学姐便下车表示:“根据大法官535号解释和警察职权行使法,请出示警员识别证,并说出合理怀疑。”
该位警察很意外竟有这般“刁民”要他出示证件、还搬了“警察职权行使法”来理论,便直言,自己有穿着制服,当然可以随意进行临检,“他看起来就一副喝很多酒的样子!”
但在学姐坚持下,警察终于乖乖依法行事,而L君也配合进行酒测。依警政署《取缔酒后驾车作业程序》规定,酒测受测者有权先喝水潄口或选择过15分钟受测,但或许是警察自知理亏,竟破例让L君两者都做,再加上L君吹气时采用合唱团学会的“循环换气法”,测出数值远低于门槛,警察不信,要他再测,直到第3次还是未超标,最后只能幸幸然地放他走。(编按:警察要求L君连测3次,其实已经违反法规,详见注1)
像这样的经验还有2次,每一次L君都相当坚持要警察依法行政,有时他只是深夜在路边喝酒被临检,由于不想废话,所以直接拿出法律系的学生证,警察态度还会180度大转变,从强硬转为客气、甚至开始闲话家常。
若警察不愿出示证件、不说明“合理怀疑”,民众依法可以拒绝临检
“警察不是该一视同仁,全部依法行政吗?”对此L君相当不满,表示台湾部份警察真的遇到不懂的老百姓就欺负、碰到众人认知的“知识份子”就笑脸寒喧,他认为无论民众或警察都该加强法律常识,保障彼此的权益,大家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各安天命。
“遇上临检,当然不是一味说‘不’,但至少不能让自己权利睡着!”L君表示,根据大法官535号的解释(见注2),临检需要有相当理由认为行为已构成或即将发生危害者为限,因此问警察临检理由,当然是合理的权利主张。
《警察职权行使法》第4条也明订:“警察行使职权时,应着制服或出示证件表明身分,并应告知事由。警察未依前项规定行使职权者,人民得拒绝之。”L君强调,若民众因为警察不告知临检事由而拒绝配合,也是合法的。
“我认为台湾的警察就是遇到太多好人了!”L君说,警察常常摆出一副就是“你们这群刁民只能配合、不得怀疑”的态度,而多数民众就算觉得不舒服、被冒犯,也会服从,导致警察权力越来越大,看到怀疑的人就来临检一下。而忘了在怀疑之前,还有“合理”两个字。
重要的是,在警察违法行使职权的情况下,就算真的碰到坏人,他们后续进行的逮捕、采到的证据,原则上也不能使用。毕竟临检是一切搜索、盘查、逮捕、扣押的第一步,警察若是在第一步就做错了,后续一切都有可能失去合法性。若因此导致可能的重大犯罪证据被禁止使用,岂非得不偿失?
“其实我要求他们出示识别证和说出合理理由,也是帮警察保障他的权益!”因此L君强调,民众碰到临检一定要求警察依法行事,不只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警察与社会安宁。
遭遇临检,请一定要做到这3件事
说了这么多,一般情况下民众若在路上碰到警察临检时到底该如何反应,才能保障双方权益?
L君说,最基本的当然是先提出大法官535号解释与警察职权行使法,甚至不需要说出完整的法律条文,只要提一下,就能确认来临检的警察身份与理由,保护自己。通常只要说出这两条,警察态度也会适度改变,变得比较能沟通。
第二,L君强烈建议,被临检时务必拿出手机拍摄影片存证。或许有些警察会恐吓民众可能妨害公务,但这是民众的基本权利,根本没有违法问题,若是警察说你侵犯到他的肖像权,那警察就更站不住脚了,毕竟警察执勤时就会随时侧录蒐证,百姓当然也可以拍(注3)。
第三,接受酒测时,警察也必须照规定来,不可以对民众做出违法的多余要求。以吹气来说,若吹一次气发现未达门槛,除非你故意吹很弱、甚至吸气,警察无权要求你吹第二次。(编辑补充:又以近来民众发现有警察在路边拦检酒测、决定停好车走过去,民众虽然喝得醉醺醺的,但他当下并没有在骑车,此时警察也无权进行酒测)
L君说,面对国家公权力侵犯时,其实法律都有明订民众该有哪些权利,但若警察故意忽略、不告知民众,那些权利就被吃掉了。不讳言警察的工作真的相当辛苦,大部分员警也都尽全力保护人民生活,但如果临检时,双方全部都能“依法行事”,相信都能保障到各自的权利,并让社会变得更好。
最后L君强调,酒驾是不对的,他无意以逃脱刑责为荣,在第3次酒驾后也发誓今后不再犯,只是希望透过分享这些经验,让大众稍微了解法律一些,保护自己也保护警察。
(风传媒编辑认真提醒:饮酒勿开车、饮酒勿开车、饮酒勿开车!)
备注
注1:内政部警政署94年6月27日警署交字第0940076632号函示:“驾驶人呼气酒精浓度经执勤员警依据‘取缔酒后驾车程序’完成检测后,除有明显异常情形外,不论有无超过标准,均不得实施第2次检测。”
注2:大法官释字第535号:“对人实施之临检则须以有相当理由足认其行为已构成或即将发生危害者为限,且均应遵守比例原则,不得逾越必要程度。临检进行前应对在场者告以实施之事由,并出示证件表明其为执行人员之身分。”
注3:法检字第10204503780号函:“民众为维护其本身权益,对于司法警察人员执行勤务之现场状况,予以录音、录影行为,并不侵害司法警察之隐私权,自不得擅以未经司法警察同意为由,予以阻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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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6-04-07 11:09:00三次 酒驾 台大不意外
作者:
s505015 (s505015)
2016-04-07 11:09:00所以台湾法律就是笑话
作者:
Newtype (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2016-04-07 11:10:00公布姓名脸书阿 酒驾还这么大声喔
作者:
cvn21 (你是中国人)
2017-04-07 11:20:00文组会被战就是这种低能儿很多
作者:
Malchut (Malchut)
2017-04-07 11:34:00讲得有道理,但酒驾就是酒驾,低能
作者:
app1023 (app1023)
2017-04-07 11:36:00喝酒就是不该上路。
作者:
HSNUYang (ㄟˇㄏㄟˊ)
2017-04-07 12:01:00酒驾炫耀屁
作者:
Transfat (Transfat)
2017-04-07 12:06:00这篇是写来被砲的吧
作者:
jasonccr (花花)
2017-04-07 12:29:00废物垃圾炫耀三小专出低能儿噢
作者:
LaPAELLA (西ç牙)
2017-04-07 12:35:00下次警察在遇到那人 记得call我 我电不爆他也能辗他
作者: NGB (大华) 2017-04-07 13:18:00
读到法律系还不知道酒驾犯法? 只学到钻漏洞?
作者:
d199210 (rock4life)
2017-04-07 13:52:00大家这么生气干嘛,酒测值没超过就不算酒驾啊,而且现在标准这么严,一点都不合理zzz看推文都觉得112水准现在是不是快跟八卦板一样了0.0
作者:
etfor12 (史迪奇)
2017-04-07 15:02:00.................
作者:
JoJoWo (想想你自己)
2017-04-07 15:27:00酒驾就该死好吗?
作者:
kria5304 (XenoMegaREENovaSaga)
2017-04-07 16:29:00酒驾去死 钻漏洞还到处炫耀 不亏是学店之首 伟哉伟哉
酒驾? 我大法院有这种人???????????zzzzzzzzzzzzzz
作者: zxc1213 (Xenic) 2017-04-07 23:47:00
酒驾给嘘
作者:
Hogg10 (我男过)
2017-04-08 19:00:00哟台大人这次没替自家狗辩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