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自治,是理想还是遮羞布?》
──台大工会对学生自治干部的发言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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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台大教授涉及学术论文造假案后,台大工会曾两度发表声明暨连署
[1][2],针对利益回避、伦理课程、吹哨者制度、基层学术工作保障及不
当挂名等议题提出诉求。站在校内受雇者的立场,我们向来恪守本分,兢
业扮演学术生产线上的螺丝钉与齿轮。无论身处何种领域或部门,无论是
兼职或专任,我们都同样地 #贡献这所大学于宇宙之精神。
然而,学术造假案却斲伤了我们的心。我们是校园里最基层的劳工,我们
并不握有真相的钥匙,也不愿轻易论断孰是孰非。就像做学问一样, #大
胆假设小心求证 是事件真相水落石出的不二法门。我们要求的程序正义,
就此而论,与我们日夜实践的科学方法并无二致,也正是这所大学的本质
。在这次事件中,我们曾多次明确表达,杨泮池应该暂时停职以确保调查
公信力。遗憾的是,杨泮池并未落实这样的自清,这也导致校内展开调查
后各种罗生门的指控,目前的报告亦未平息外界的诸多揣测。我们要问,
当大学自治精神无法真正落实时,为何社会该相信承载丰厚资源与期待的
台大,已经尽到了自我课责的义务?
除此之外,我们更要质疑,过去并肩作战的伙伴--台大学生会及研究生
协会--的近日发言,又是否真正地实践了大学自治的精神?基于台大自
由学风的历史、学生自治的发展,我们对学生自治组织赋予更多理想的期
待,也在过去几年建立了 #工学斗阵 的合作关系。然而,在本学期第一
次校务会议 (3/18) 中,第 29 届学生会会长吕姿燕发言 [3],要求“校
长个人不续任之决定,也应负起责任后再行其他程序之执行”。虽然吕会
长澄清其言论不如媒体转述,并无“慰留”意味,却实质回避了本会及社
会各界屡次提出的主张:杨校长应先停职或请假,使校内外调查团队有独
立判断的空间。试问,以杨校长和杨教授的身分冲突,要如何妥善负起“
导正外界对于全体台大与学术领域之解读”的责任?
第 48 届研究生协会会长吴昀庆于 3/24 投书 [4],认为杨校长“登上处
刑台作为牺牲的羔羊”,蒙受程序不正义的“不明之冤”。对于吴会长的
叫屈,我们不禁感到精神错乱。无论杨校长任内有多少建树、杨教授学术
生涯中有多少贡献,这与杨在本次论文造假挂名事件所需负担的实质责任
与政治责任,是两回事。事实上,在事件爆发初期未能即时应对止血,调
查过程中“忽略掉了事证、人证、权责区分,以及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校内调查公告后又争议不断的,难道不正是握有庞大行政权力和学术资源
,却迟迟不与调查保持距离的杨泮池吗?对比诺贝尔奖得主、CalTech 校
长 David Baltimore,在身涉造假风波时即辞职自清 [5]、开放独立调查
,实令人唏嘘不已。
至于 3/27 的〈台大学生自治参与者对杨校长续任案之共同声明〉[6],
该声明声称只有校务会议才能决定校长的去留,完全无视大学校内权力严
重不对等的现状,校务会议无法充分反映校园里各类身分或群体的声音。
依照大学法第 15 条,学生代表只占校务会议总额的十分之一,更遑论其
他校内劳工,真的有参与和决定校务的权力吗?请各位学生干部扪心自问
,大学校务会议的现状,是“谁”的大学自治?我们认为,台大学术诚信
的重建,须自清而后令人信服,因此必须强调 #停职请假、 #利益回避、
#公开透明、 #独立判断 的原则--不是下不下台的问题,而是高标准
自清彰显大学自治的原则。我们要问:参与连署的学生自治组织,我们真
的落实了大学自治,尽可能避免一切影响独立调查的因素了吗?各位高举
大学自治大旗的学生们,过去半年内对台大又做了何种自清的要求与批判
?
这段时间以来,我们不厌其烦地再三重申自去年十一月近五百位校内劳工
师生与社会大众、近二十个校内外社团连署支持的诉求。就算言者谆谆,
听者藐藐,相信历史会留下纪录;而我们是否能在权势之前挺起身子,正
勾勒了这所大学未来的样貌。
台湾大学工会 2017/3/28
[1]: 2016/11/20 台大工会粉专“针对台大教授研究造假事件之声明暨连
署”声明连结
https://goo.gl/3x7Gya
[2]: 2016/11/30 台大工会粉专“针对台大研究造假事件声明暨连署第二
发”声明连结
https://goo.gl/eILWNE
[3]: 台大学生会代表于校务会议发言立场声明
https://goo.gl/Cv1AYD
[4]:〈台大研协会长:杨泮池不续任台大校长,然后呢?〉
https://goo.gl/Y5HpTr
[5]:〈牵连学术造假时向 Dr. Baltimore 学习〉
https://goo.gl/I0duIQ
[6]:〈台大学生自治参与者对杨校长续任案之共同声明〉
https://goo.gl/qZ77y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