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大学生会会长罢免案 | 第二阶段连署时地公告 】
于9/11完成133位提议人签署、9/12送交提议签署名册至选举罢免执行委员会后,在9/19收到选委会完成提议122人查对结果合于法规之通知,并已领取第二阶段罢免案连署签署名册,故即开始进行第二阶段罢免案连署工作。
本阶段需207位同学签名,以下为定点摆摊签署时地,请愿意连署的同学前来签署。若有进一步愿意协助连署工作的同学,也欢迎向我或是至摊位领取签署名册。
连署签名时地(确切时地依图为准)
9/21~23(三~五) 12:30~13:00 @ 活大(1F办公室外)及博雅(1F)圆桌区
9/21、22 (三、四) 17:30~18:30 @鹿鸣堂7-11门口木桌椅
9/21(三)10:00~15:30 @基础医学大楼1F木桌椅
签署资格:学生会会员,全校同学皆为学生会的当然会员,105-1在学生皆可参与罢免提议、连署与投票,无论新生、硕博生、外籍生、交换生。已签署第一阶段提议的同学,不得重复签署。
签署内容:姓名、完整系所名称与年级、学号,与签名。
罢免理由
学生会会长周维理,曾于5/26发表退选声明 ( http:// goo.gl/gShlS9),再于5/29( http://goo.gl/fT93Nh )及6/8(http://goo.gl/xvyTvJ)发文回应对前项退选声明的相关疑问,表达不依照退选承诺之态度,并且已于8/1就任学生会会长。身为学生会会员,认为学生会会长周维理违背政治承诺之行为,已破坏同学对于校园民主选举之信任。并且,若公开承诺退选之候选人,违背承诺后依然能顺利上任,是台大校园民主与学生自治精神的重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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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免三阶段
一、罢免案之提出
(ㄧ)应有当届有效票总数十分之一之会员提议,故需104位。
(二)选委会应于收到罢免案提议三日内,查对其提议人。
(三)查对后如合于规定,应通知提议之领衔人于三日内领取连署人名册。
二、罢免案之成立
(ㄧ)应有当届有效票总数五分之一之会员连署,故需207位。
(二)并于提议领衔人领取名册后十日内完成连署。
(三)经查明连署合于规定后,选委会应为罢免案成立之宣告。
三、罢免投票
(ㄧ)投票应于罢免案宣告成立后十五日内为之。
(二)同意罢免票数多于不同意罢免票数者,罢免案为通过。
(三)选委会应于投票完毕后五日内公告罢免投票结果。
〈附注〉
104-2 学生会会长选举之有效票数,为1,035票。
(第三份选举公报连结:https://goo.gl/UXIFWn )
第一阶段提议人与第二阶段连署人不得重复。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法规连结:http://goo.gl/Rkm9Xa
罢免消息公布方式
往后罢免案相关讯息,将公布在本人个人脸书公开贴文、脸书社团NTU台大学生交流版及批踢踢NTU版,及寄送email至有填写联系表单的同学信箱,欢迎关心的同学填写表单。暂无开设粉专或活动页面之打算,同学若对罢免工作有何建议欢迎与我联系。
(表单连结:http://goo.gl/forms/vYnJ4wDSFUHlKVyk2)
法律四 郑婷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