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分身ID的认定

楼主: despairF (オタクペンギン)   2016-07-08 17:49:24
※ 引述《reluctant (reluctant)》之铭言:
: 《简易版》
: 以后板主在未经帐号部认定下,自行认定分身id把人禁水桶、或任何一般板务惩处
: ,没被申诉的话,是捡到的。(例如该使用者宁可被水桶也不要被送帐号部砍id)
: 一旦被申诉,受理申诉的小组长/群组长就“必须”移送帐号部认定,不能再直接
: 以同ip等理由简易认定。帐号部公告结果前,小组长/群组长有权裁定那个水桶以
: 及板务惩处是否停止执行。不过,申诉案只有被处分的id可以提出,小组长/群组
: 长原则上不对板主的简易认定做行政处分。
: 板务站长建议:帐号部认定为多重帐号后,多是给予停权、砍帐号(站级惩处)。
: 如果各位板主希望那些id被停权、砍帐号,请直接依#5IW8rjT6 (ID_Multi)步骤。
: 如果各位板主只是想给那些id水桶等等的一般板务行政惩处,请避免使用多重帐号
: 这样的理由,因为那是帐号部的权限。
: =========================================================================
: 目前看到NTU板都是用IP直接简易认定,也似乎逾越了板主的权限,不知道会不会有问题?
这条分身判定流程应该是以下这样子:
┌────────┐
│ 板主判定 │
│ 多重分身水桶 │
└────────┘
在 NTU 板上并没有禁止多重分身发文
但是其一帐号于水桶期间以分身发文将会重新计算水桶时限
↙ ↘
┌────────┐ ┌────────┐
│ 受处分人 │ │ 受处分人 │
│ 未至组务板申诉 │ │至组务板提出申诉│
└────────┘ └────────┘
↓↓↓ ↓↓↓
┌────────────┐ ┌────────────┐
│ 板主之判决视为 │ │ 组务判定不适用一般板务 │
│ “ 一般板务行政惩处 ” │ └────────────┘
└────────────┘
(1) 板主不违反站规 or 组务判定适用
作者: NCCUOnline (嗯嘻嘻唷昂赖)   2016-07-08 18:09:00
其实基本上送不送帐号部和处分可以同时进行吧~~~~????就是违反板规后,版主送帐号部处理多重身分;同时间被处分id可以提出申诉...
作者: NTUhydra (台大九头蛇)   2016-07-08 20:36:00
申诉就不麻烦?跑完繁琐程序发现不是分身,怎么补偿?你就是我,怎么没考虑这些问题呢?双方都麻烦的时候,由掌权的人担负更多麻烦才合理吧?因为是双重人格吗?
作者: jujustine83 (很绅士的钱)   2016-07-08 23:48:00
这图太精美了吧
作者: arbcs (克萊湯普森)   2016-07-10 19:47:00
干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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