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XXXGAY (我老公是张孝全)
2016-07-05 12:29:44后来我写了校务建言
生辅组回我:
有关来文所提,有些单位办理学生生活学习助学金方式不合理之事,本校因应教育部于10
4年7月修正“大专院校弱势学生助学计划”,于104年8月18日学校第2870 次行政会议正
式修正通过“学生生活学习助学金设置要点”,明订本助学金不具对价关系,每月学习节
次以40节课为上限,一律给予每月6000元助学金,且申请资格为经济弱势学生。
因为是新修正推动之助学金,其实施内容、做法和过往不同,故于104年8月24日特别举办
‘生活学习助学金说明会’,并于104年9月3日及105年1月11日发函通知各单位。另有关
‘生活学习助学金’之相关内容及法规亦同步更新于本组网页,以利各单位及同学更了解
本助学金。
有关所提服务学习单位,对你所做不合理之要求,是否可告知服务学习单位,以便本组直
接和该单位沟通协调。
本组将会加强宣导并于下学期开办本助学金时,函请各服务学习单位依规定办理。感谢你
的建言。
我的意思是这不是个案,学校还要我用个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