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学生会会长当选人发起罢免之公开声明 与相关回应 】
本人法律三郑婷尹,将于 9月19日 对学生会会长当选人周维理,依国立台湾大学选
举罢免法,发起罢免案之提议提出与连署成立。周当选人之任期自8/1已开始,但考量暑
假与开学第一周遇连假,故选择于开学第二周开始进行发起工作。(完整声明请见分享连
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分抱歉因为我个人相关的经历,让要求周当选人履行退选承诺的焦点被模糊,以下是对
于周当选人对于本人提出罢免的相关叙述与提问所作出的回应。
一、周当选人指控我,在其还没上任、没有失职事项就积极想要推动,是种荒谬的政治操
作。本人再次强申,发起罢免的理由为:“周当选人未依承诺行事、违背政治承诺之行为
,将破坏选民之信任。并且,若公开承诺退选之候选人,违背承诺后依然能顺利上任,是
台大校园民主与学生自治之精神的重大伤害。”是根本地丧失正当性与信任。
二、周当选人针对本人之学生会干部身份却身任竞选团队提出质疑,本人绝无利用职权为
二号候选人助选。竞选文宣放置事件,二号候选人已公开道歉,接受大家批判与选委会调
查。花火时代于竞选前专访二号候选人事件,新闻部部长已于该文下澄清:该文刊登日期
为4/28,二号候选人尚未登记参选,且其受访之身份为活动总召。相比周当选人面对被提
出竞选团队中有选监之质疑,第一时间是发文否认、却又于事后被爆出证据、接着就消极
不回应之态度,本人与二号候选人皆问心无愧。
三、周当选人指控我为退选的幕后煽动者,但事实是周当选人才是主动提起退选的人。周
当选人于5/26 15:12主动以messenger致电给我,表示因为网络上对其团队攻击猛烈、选
举的白热化将使更多一同参与学生自治的伙伴受到攻击,所以希望退选,或双方能约定停
止竞选活动并承诺选举结束后不向对方提出选举相关之诉,以缓止对周当选人团队的攻击
。
四、本人于 5/26 三次从各方收到自周当选人竞选团队流出之截图,但我皆没有将之公告
、作为攻击周当选人之武器,反而转告周当选人,请其注意团队内的资讯安全。但周当选
人当时非常焦虑,担心即使我方团队不会对其进行攻击,他人亦可能有此意图。而后周当
选人又于17:07遭匿名爆料,故周当选人态度转为强烈希望退选。当时本人相信周当选人
退选之决心,今日却除了对我本人加以攻击之外,仍不愿面对所下的退选承诺。
五、周当选人对本人要求双方候选人作出当选后不就任书面承诺之居心提出怀疑,我想请
问全台大学生谁没有资格提出这样的要求?5/29二号候选人主动私讯我请我为他拟稿解释
退选原因,加之因有选民追问选上之后续安排,所以我建议稿中附加交代后续,二号候选
人接受提议并表示会自行决定是否公告,最后这份声明并未公告。而我亦在同一日向周当
选人提出发表声明之建议,但周当选人则表示对自身辞退后预计接任之代理会长抱持疑虑
,虽然法规明文规定代理会长需于45日内补选、除补选事务之预算案不得提其他提案之等
等限制,但周当选人仍以此为由非常坚持,本人虽不以为然却也尊重。
六、本人发动罢免成功后,不会参选学生会会长。
七、周当选人文字中指称有既有学生会权力血脉的利益、指控学生会吸取会费与学校补助
后玩接班人游戏之处,请周当选人为针对学生会的莫须有影射跟指控提出证据,勿以恶意
中伤学生自治的不实说法合理化自身违背退选承诺之行为。
法律三 郑婷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