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一号会长候选人周维理贴文)
针对选委会于刚刚发文表示接获检举一号学生会长候选人周维理,印酷卡花超过五万块
,违反《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选举罢免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一款“会长选举经费每
一候选人不得超过新台币伍万元”;以及收受校外捐赠作为选举经费,违反《国立台湾
大学学生会选举罢免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一款选举经费来源不得为校外捐赠。
以下三点严正声明
第一点:
本次选举文宣酷卡于2016年5月11日,在神威印刷品有限公司印刷。共印五千张,花费五
千五百四十四元(包括五趴营业税)。发票证明如附图。
第二点:
酷卡一张约一块钱,超过五万元费用可印刷至少五万张。而台大学生总数三万多人,逻
辑上不可能会印这样的数量。
第三点:
选举经费一分一毛都是我家教所赚的辛苦钱,若要检举校外捐赠,请检举人提出相关证
据,勿再打这种恶意不实的选战。
再次严正呼吁把选战拉回议题与政见学权上的关注,而不是一再做出恶意抹黑的攻击,若
对我竞选上的任何过程有所疑虑,请提出相关证据。
声明人 土木三周维理 2016年5月24日凌晨十二点十八分
原文网址(内有图):https://goo.gl/nxdfU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