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原真实状况,文字可能有些琐碎)
5/4晚间9:25我骑车过基隆路口(到7-11侧)往男八准备停车
在人行道上发现跟上次(大约三月底四月初没能来得及报案)同样的偷车贼
他当时正在抽菸,但我一眼就认出是他(他是负责把风的)
所以我当下就往后继续骑,并尝试表现得像一般人一样(假装没有发现他的意图)
因为我知道他的另外一名同伙一定在附近
果不其然继续沿着男六男八围墙往后走,另外一名(跟上次看到的同一人)
正在连拖带拉移动上锁的脚踏车
于是我当下直接跟踪(因为我知道他们应该有车来运)并尝试摄影(但光线不足只能继续跟)
对方开着一台应该是平常卖小吃的发财车,停在中华经济研究院前左侧的暗巷
目睹整个犯案经过,我这次就毫不犹豫的拨了手机
但我不确定他们是不是已经得手好几台要离开现场了
(私自希望他们继续偷,这样才能争取时间XD)
一边目睹作案经过一边打110描述我的位置
不免说手有点抖,因为他们有另外一位把风的人
得随时并同时注意他们的动向
这时我也透过telegram传讯息请住男宿的友人前来助阵(不是...是壮胆)
我时而坐在男一人行道的椅子上,时而低头滑手机假装等人,但还是继续观察变化
警察大约2~3分钟后抵达长兴街口
我直奔过去告诉警察他们是开发财车(但当时我没近距离跟踪所以那两人不知去向)
然后警察先生就说...是这一台吗?
(指著刚好在等红灯,与警车位置上算是并排)
转头一看还真的是......
两名员警随即下车拦查
打开车后帆布看到后面除了货品还有两台脚踏车
灯光一照......阿这一台不就是我的旧车小红吗?
(因为宿舍区光线不足,我一开始甚至不知道他偷了我的旧车!!!我感叹真的很巧)
上面还有我大学部的车证,当场人赃俱获
偷车阿伯整个吓傻,一直说付我1000元(要和解)
但员警说因为已经请警察来处理,此案不能和解(算是公诉罪这样吗?)
说了一段逮捕现行犯前的句子就上铐,连同发财车一并送罗斯福派出所了
做笔录的等待时间很漫长,从10点弄到12点多
过程中男三的傅辅导员也来关切跟协助(感谢他陪我聊天XD)
后来另一台车的失主同学也因我用FB发布车证上的学号后,他也来指认了
员警人很好也很辛苦(感觉压力不小找到机会就抽菸XD)
虽然窃车的人逮到了,但真的不能掉以轻心(虽然我有时后回宿舍很累也想赶快进去)
而且要有足够的证据,以及确保人身安全
(在此感谢台大台科启蒙军的帮助,你们的行动力只比打八塔慢一点而已)
平时大家互相关照就可以有效避免这样的事情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