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NTUMG 看板 #1MxiLjhH ]
好消息!政府鼓励青年创业,松绑兵役法规,未来服兵役可兼顾新创事业,
内政部已于105年3月15日公告“新创事业负责人申请于自创事业服研发替代役
须具备之一定条件”,只要新创事业设立2年以上未满5年,且符合公告条件的负责人,
即可申请在自创事业服研发替代役,让创业不因服役而中断,具体实施作业计画,
役政署将于4月中旬公告,并开始受理申请。
详细公告内容请见:http://www.nca.gov.tw/web/pg_news.php?ID=559
应具备条件及规定:http://www.nca.gov.tw/web/pg_news.php?ID=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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