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是台大某研究单位的中心助理,最近遇到棘手的离职相关问题,想请大家协助
今年二月中年假回来之后,突如其来接获父亲因为癌症病危进入加护病房,隔几天祖母
因为气喘发作突然过世,在逼不得已情况下,向中心请了丧假及家庭照顾假,请假期间
在家里仍继续用电脑处理中心事务,请假也依照规定,结果请假两周结束回到办公室前,
收到主管来信,表示请假打扰中心业务执行,因此需自行提离职,写信回去告知主管非自愿离职,
需用资遣的方式,主管不回应
请问遇到这种情况,该向哪个校内单位反应?或是要直接向劳工局申报?
本人非有法律背景,希望版上能有法律专业能提供意见,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