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诈领研究助理薪资 台大副教授不起诉
2016-02-18 12:16
〔记者钱利忠/台北报导〕台大护理系陈姓副教授及其蔡姓研究助理被控,涉虚报研究助
理薪资,诈领公款1万多元,经台大校方通报教育部并移送法办后,台北地检署勘查工作
日志,认定2人所申报的上、下班时间与实际不符,但有补齐申报的工作时数,仅有行政
疏失,没有诈欺及伪造文书等犯意,今将2人不起诉。
检方调查,102年8月间,陈姓副教授替蔡姓研究助理申报当月份薪资,事后校方发现,蔡
姓助理该月份曾出国旅游,但其申报工作时数的日期,却与出国旅游的日期重叠,质疑其
诈领公款,因此通报教育部法办。
2人到案后承认便宜行事,没据实填写工作日期及时间,但工作日志上确实有纪录相关工
作内容,没有诈领公款等情事。
检方查出,蔡姓助理的工作是到医院访谈受访者,上、下班时间因须配合受访者的时间,
所以不固定,2人为了方便申报薪资才便宜行事,主观上没有诈领公款等犯意,所以认定2
人罪证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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