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基副校长声明(https://goo.gl/NclR3D)
感谢大家的关心
昨天在一个科技颁奖典礼会后和记者闲聊几句,没想到变成今天报纸的头条,更由于报导
篇幅的限制,没有了前后文,造成大家的误解,并引起各界的关心,我希望借此声明,较
详细说明我的看法。
首先我还是要先声明,我非课纲领域的专家,也非法律方面的专家,我只是个在科技教育
界的工作者,也是努力推动科技创新的志工,我对法治更是一向的尊崇。
有关记者询问的议题,我当时回应的情形如下:
第一,关于记者被逮捕的事情:我当时的说明是,记者若正在参与甚或带头做违法的事情
,理当依现行犯逮捕,并由警方处置,但记者若是正在报导现行犯现场的案件,那么,他
就是在执行为大众传递真相的职责,理当被尊重。所以,我当时是说,“如果你们记者认
为,那几位记者确实是为了报导真相而被逮补,那就是很严重的事情, 记者社群应该群
起而攻之。”
第二,对学生的部分,我的建议是:学生犯错当然应该被处分,但应交由学校处理在先,
真不得已,才需要动用司法作后续处分,对于学生还是要以教育辅导、引导的角色为主,
毕竟他们只是在学习阶段中的大孩子。但是,我并不鼓励学生犯法!
第三,课纲的部分,属专家的范畴,我无从置喙。但我认为,教育部不能只以“考试不考
”作为解决争议的办法,教育本身就是个引导、辅导学习的过程,而非只为考试而已,我
建议教育部对学生应有更积极的沟通应对方式。
以上是我回应的意见,其他的报导并非本人的言词,请大家别再误传。我再重申,我绝不
鼓励任何人犯法,任何违法行为,理当受到法律制约。自由法治是台湾社会得来不易的宝
藏,请大家共同珍惜。
关于这项声明,已见诸媒体,大家可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