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啸被台湾大学记过?
看来台大有在关心海啸灾情嘛
不过纯记过好像没啥用处~~
5楼你说说看 被记过有很严重吗?
证据如下
【裁判字号】104,救,37
【裁判日期】1040702
【裁判案由】诉讼救助
【裁判全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4年度救字第37号
声 请 人 黄○杰
上列当事人因与相对人国立台湾大学间声请假处分事件(104年度
全字第63号),声请诉讼救助,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声请驳回。
声请诉讼费用由声请人负担。
理 由
二、
本件声请意旨略以:声请人因遭国立台湾大学记两大过一小
过两惩戒之前后两处分将影响学期末操性成绩,提出假处分
声请,由本院以104 年度全字第63号案件审理中。声请人提
出104 年度个人所得低收入户之资历,并检附台湾台北地方
法院检察署办理分期缴纳罚金执行案件进行表以证每月缴纳
刑事案件新台币(下同)11,000-12,000 元之罚金,及103
年度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以证103 年全年所得为
1XX,XXX 元,故声请人显无资力,爰依行政诉讼法第101 条
、第102 条规定,声请诉讼救助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