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宣]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跨国培育计画征选简章出炉囉!

楼主: tjw1992 (菸酒生之路)   2015-05-12 15:25:25
最新消息-10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跨国培育计画征选简章出炉囉!
各公私立大学主修人文社会科学的大二(含)以上同学请注意,教育部最新公布的“人文社
会科学优秀人才跨国培育计画”,提供有志未来从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术研究的同学一
个出国研修的好机会。本计画已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的数所大学签约,补助优秀学生赴国
外签约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研修。补助项目涵盖:来回机票、学杂费、生活费等。机会难
得,欢迎有兴趣的同学上本计画办公室网站查询计画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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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人文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跨国培育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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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教育部(以下简称本部)为人文及社会科学基础研究人才向下扎根,选送优秀大学部学生
赴国际知名大学进修,增进参与国际学术社群之机会,拓展全球视野及深耕台湾特色价值
,提升未来于国际深造发展之竞争优势。
贰、进修性质及时间:
选送学生为访问交换学生身分,赴欧美重点大学进修1年。配合国外进修机构入学时间,
自民国105年秋季学期起至106年春季学期止,共计1学年。
参、进修机构:本计画签约合作之欧美重点大学。
视本部人文及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跨国培育计画办公室(以下简称计画办公室)与国外进修
机构协商结果定之。105年度预定选送之进修机构如下,每名学生限择1类申请。如国外进
修机构及名额更动,将另行公告。
一、A类:修习英语系国家大学部课程,8至16名
(一)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USA
(二)Barrett, The Honors College,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USA
(三)School of Oriental and African Studies, University of London, UK
(四)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 UK
(五)University of Toronto, Canada
(六)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USA
二、B类:修习非英语系国家大学部课程,4至8名
(一)University of Tübingen, Germany
(二)Sciences Po, France
三、C类:修习研究所课程,1至5名
University of Wisconsin-Madison, USA
肆、奖助项目及额度:
一、来回机票费:补助二地直接或最短航程往返之经济舱机票,以新台币6万元为上限,
检据核实报支。
二、国外进修机构学费:全额补助,检据核实报支,学费汇率以缴费当日为准。学费认
定有疑义时,由计画办公室审核认定之。
三、国外生活费:按实际停留月数每人每月新台币2万5,000元,自抵达国外进修机构当
日开始计算,不足1个月者按比例计算核发,每人至多补助10个月,以新台币25万元为上
限。具有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审核通过之低收入户身分者,经检附证明文件,每人
每月补助新台币4万元,至多补助新台币40万元。
伍、申请资格:申请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各项资格。
一、具中华民国国籍,且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
二、学生身分规定(每名学生限择1类申请):
配合A、B及C类进修机构,规定如下:
(一)A类、B类:国内公私立大学校院(不含军警校院)主修或双主修人文或社会科学
相关学系大二(含)以上之大学部在学(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含五专部学生),且未来
有志从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术研究者。
(二)C类:国内公私立大学校院(不含军警校院)大学部在学学生,并将于105年度秋
季学期进入国内公私立大学校院(不含军警校院)人文或社会科学相关研究所硕士班(非
硕士在职专班)就读。
三、具备相关语言能力证明及其他足以证明本身表现之资料。
四、未同时领取政府预算所提供累计逾1年以上之留学奖补助。
五、曾获本计画补助者,不得再次申请。
陆、申请程序
一、申请日期:自104年10月1日起至104年10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方式:应于规定期限内,完成线上申请及资料缴交,网址为
http://goo.gl/UNJ3HB。
柒、申请资料:
应缴交之申请资料包括下列文件:
一、报名表及声明书:线上填写报名表完成后,应下载及打印声明书(附件一)签名盖
章后上传。
二、自述:以2,000字为限,内容应包括个人成长经验、参与学术活动、专题计画或研究
经验、个人杰出表现、至国外机构进修之学习规划、生涯规划等。
三、个人作品1件:如学期报告、专题写作等各类作品。
四、大学历年在校成绩单及名次证明扫描档。
五、推荐信1封:由推荐人自行email至计画办公室电子信箱(bunban@sinica.edu.tw)
,或挂号邮寄至计画办公室(地址:11529台北市南港区研究院路二段130号中央研究院社
会学研究所/人文及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跨国培育计画办公室收),应于104年10月31日前寄
达。
六、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人应依类别提出下列语言能力证明,并须达到国外进修机构之
语言能力要求(请至本计画签约合作之欧美大学网站查询),始取得分发资格。如未于
104年10月31日前提出下列语言能力成绩单正本者,可先缴交网络成绩单,最迟应于复试
前补交语言能力成绩单正本。
(一)A类:应提出TOEFL iBT总分90(含)以上,或IELTS总分6.5以上(含)之语言能
力成绩证明。
(二)B类:应提出德语或法语任一语言之能力成绩证明,德语TestDaF/Zertifikat
Deutsch成绩B1(含)以上,或法语TCF、DELF/DALF或TEF成绩B2(含)以上。
(三)C类:应提出TOEFL iBT总分90(含)以上之语言能力成绩证明。
七、身分证及学历证明:应缴交身分证及学生证正反面扫描档,C类申请者并应于105年4
月30日前,提出105年秋季学期硕士班(非硕士在职专班)录取证明,否则自动丧失录取
资格。
八、前开文件应于规定期限内缴交,并于复试时缴验第4、第6、第7项文件之正本。除推
荐信外,电子档限pdf格式。所送资料概不退还。
九、若线上报名缴交资料及推荐信传寄申请作业中,有任何1项未完成者,皆视为申请资
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捌、审查程序:
计画办公室组成审查会,经本部核准后,以书面、会议及面谈方式进行
审查。最终是否录取仍需经国外进修机构同意。
一、初审:审查委员会进行书面资料审查,择优录取参加复试。
二、复试:预定于104年12月上旬举办,通过复试者始得参加讲习。
三、讲习:预定于104年12月中旬举办。完成所有讲习课程且成绩及格者,始取得分发资
格。
四、分发:预定于104年12月底进行分发,依进修机构名额、审查总成绩(初审30%、复
试30%、讲习40%)及学生个人志愿分发。
玖、经费请拨及结报:
一、请拨:选送学生于取得进修国家签证后,应与本部签定行政契约书及借支收据(附
件二),并持下列文件向计画办公室请款。
(一)选送学校之入学许可
(二)护照影本
(三)签证文件影本
(四)电子机票及其代收转付收据
(五)选送学生本人之邮局帐户封面影本
二、结报:选送学生应于进修期满返国后1个月内,向计画办公室缴交成果报告书及原始
凭证办理核销。余依本部补助及委办经费核拨结报作业要点规定办理。
拾、选送学生应尽事宜:
选送学生应履行下列规定。未经本部同意,不履行或无法履行者,不予核发经费,已核拨
经费者,由计画办公室报本部追回补助款项:
一、出国前:
(一)应参加计画办公室举办之行前说明会及相关活动。
(二)应于规定期限内,前往分发之进修机构。
(三)应与本部签定行政契约书。
(四)C类学生如为具有役男身分者,应于105年8月31日前完成办理缓征。
二、出国期间:
(一)于进修机构之选课内容,应送经计画办公室审核。
(二)A类及C类选送学生,进修期间所修习之学分数应符合进修机构规定之全时学生标
准,所有修习之课程成绩应达及格标准。B类选送学生,第1学期得于进修机构选修德语或
法语课程,第2学期修习之学分数应符合进修机构规定之全时学生标准,课程成绩亦应达
及格标准。任何修习科目成绩不及格者,应依不及格之学分比例缴还该学期之学费及生活
费补助。
(三)第1学期修习科目成绩不及格者,除依前开规定缴还第1学期之学费及生活费补助
外,同时丧失第2学期受补助资格,并应于指定期限内结束进修返国。
(四)不得变更原录取之大学校院科系;进修期间,不得有违反学校规定、无故旷课、
离校或转学等情形。经国外进修机构通知,或由计画办公室主动发现查证属实者,得由计
画办公室报请本部废止其资格,并停止补助。
(五)应于本部核定之补助期程内修习完毕,不得有提前返国之情形;有特殊或紧急事
故于进修期间回国者,返国期间所需费用由学生自费负担,并缴还回国停留期间已支领之
生活费予本部。返国总日数以30日为限,逾30日者,视同放弃学业,应偿还领取之补助经
费。
(六)进修期间应配合计画办公室办理修业情形调查并提供资料。
三、返国及返国后:
(一)应于进修期限届满60日内返回原校就读,不得申请延期,并于返国1个月内,缴交
进修成果报告,其内容应强调国外进修心得及对台湾文化社会等相关议题之反思(同时缴
交word档及pdf档);另应配合计画办公室或学校举行之推广活动,将国外进修心得与经
验向同侪及学弟妹分享,并配合进行本计画相关追踪调查。
(二)完成返国义务,应填具完成义务期满申请书(附件三)。
拾壹、选送学生应注意事项:
一、入出境许可、护照与进修国家签证之程序及费用由选送学生自行办理,因故未能取
得入出境许可、护照或学生签证,而无法如期赴国外进修者,自动丧失录取资格。
二、来回机票、进修机构学费及国外生活费等补助经费,由选送学生向计画办公室请拨

三、于国外进修机构所修得之学分,由原在台就读学校自行决定是否采计抵免。
四、所有学生于国外进修期间应保留原就读学校学籍,不得在台学校办理毕业或休学。C
类学生应于105年4月30日前,提出105年秋季学期硕士班(非硕士在职专班)录取证明,
否则自动丧失录取资格。
五、应遵守本计画要点、甄选简章、行政契约书、原就读学校及本部之相关规定。
六、其他未尽事宜依本部相关函文、公告及选送学生与本部双方签定之行政契约书办理

*详细计画相关资讯请见本计画网站:http://goo.gl/UNJ3HB
*计画办公室将在104年5月28日至6月18日期间,于全国北、中、南、东部举办征件说明会
。我们将简介计画、申请资格及程序、合作学校及补助项目说明。
报名日期:104年5月11日8:00至5月25日23:00截止,请欲参加的同学至本计画网站线上
报名。
作者: Nazuki1022 (夏木)   2015-05-12 20:14:00
作者: rosa8545 (阿曾)   2015-05-12 20:24:00
推~~~
作者: juichung (juichung)   2015-05-12 23:28:00
今年语言测验成绩标准下修,机会大增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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