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
1.本(103)学年度第2学期学杂费缴费及打印缴费单时间:自104年2月2日至2月23日止。
1.本(103)学年度第2学期学杂费缴费及打印缴费单时间:自104年2月2日至2月23日止。
1.本(103)学年度第2学期学杂费缴费及打印缴费单时间:自104年2月2日至2月23日止。
(因为很重要所以说三遍。)
2.缴费单下载网址:
请同学至本校首页下方→“公开校务”区块→“学杂费专区”→最新消息→学杂(分)费
缴费单及缴费证明;或是直接输入下列网址http://mis.cc.ntu.edu.tw/reg,自行打印缴
费单。若系经由公用电脑进入本网页之同学,使用完毕后,务必登出该系统。出纳组服务
台亦备有电脑与打印机,欢迎同学前来使用。
3.缴费方式:
请持缴费单至各地邮局、便利商店(仅收6万元以下)缴交,或以ATM/请选“缴费”、跨
行汇款、信用卡(互联网、电话语音)方式缴纳。其中邮局、便利商店及信用卡之缴费
,可免手续费。详细缴费方式请参阅本校网页myNTU→学生专区→学杂费专区→
学杂(分)费缴费资讯http://goo.gl/5QN7Tb。
4.请同学于缴费后1~3个上班日再查询缴费情形或打印缴费证明。一般而言,ATM(pm3:30
以后列入次日缴费)、跨行汇款、邮局缴费约需缴款日+1个上班日,信用卡缴费约需授权
日+3个上班日,超商约需缴款日+2个上班日才能完成销帐(即缴费情形会显示为“已缴
费”)。
5.有关学杂费减免业务,请参考http://info2.ntu.edu.tw/discount/;就学贷款业务,
请参考http://info2.ntu.edu.tw/loan/,或向承办单位学务处生活辅导组(电话:
33662048~52) 询问。
6.如您之前有费用尚未缴清,则无法打印本学期缴费单。请先至教务处开立缴费单,再
至出纳组(或医学院总务分处)缴清,缴费完毕即可打印本学期缴费单。
7.如您已达退学规定、已毕业,或于校定上课开始日前已完成休学手续,则请勿缴费,
不必理会此讯息。
8.若您已提前缴费,请确认您所缴金额是否为全部应缴金额,请至前述网址中查询缴费
情形是否显示“已缴费”,如果是,请忽略此讯息。
9.如您因故无法于规定期限缴费、注册者,得经网络申请延缓注册,至多以一星期为限
。但情况特殊经专案请准延缓注册者,不在此限;逾期未缴学杂费,除已请准延缓注册者
外,视同未注册,应令退学。(详参国立台湾大学学则第11、11-1条;
http://goo.gl/6nX3XN)
如需延缓注册,请至myNTU→学生专区→课务资讯→点选“延缓注册及复学申请”,
或直接点以下网址http://goo.gl/ncjMRZ。
10.有关学杂费常见问题,请见学杂(分)费问与答http://goo.gl/czQXXT;如尚有其他学
杂费问题,请洽业务承办人庄先生(电话:33662016,e-mail:jyzhuang@ntu.edu.tw)
、或张组长(电话:33662013,e-mail:jenny@ntu.edu.tw)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出纳组祝您寒假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