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大家晚安,我是学生会福利部部长苏瑜宁:
有鉴于前阵子的性别工作坊场地借用争议,为保障同学借用权益及避免日后相同状况再
度发生,学生会在与太子学舍协调后决议,由太子拟定相关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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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于今日上午共同针对此份条文进行讨论。
本次会议出席人员有太子学舍常经理、曾副理、水源B栋辅导员、学生会福利部以及研
究生协会福利部。
讨论事项与共识如下:
1.厘清草案内争议性条文(将于下述分项说明),并做第一次修改。
2.订定至明年五月以前为水源借场试营运阶段,为评估同学借用状况暂不收费,每周以
一天出借社团场地为限,日后若舍胞反应良好,将考虑增加天数。此次订定草案暂不实
施,若五月后欲申请社团数量增加,场地维护需要加强,太子学舍将会再召集舍胞、学
生自治组织、生治会干事就试营运状况讨论场地借用办法之相关规定。
以下针对今日对草案内条文的讨论,再为大家做补充说明:
租借时段及顺序问题(第三条)
考虑到舍胞也需要使用交谊厅,目前办法中是写每周仅能有一个时段借出,如果日后有
面临到多个社团同时借用的情况,将会抽签办理(辅导员会监督抽签过程),但若是借
用申请有包括舍胞或辅导员办理的舍胞活动等等,则其优先级为 舍胞 -> 辅导员 ->
学生社团。
借用限制条文争议(第七条)
第三项:学舍表示“违反秩序与善良风俗”此一叙述是引用自社会秩序维护法,但为避
免解释空间模糊,福利部已建议其修改。
第五项:将会第五项中的”争议性活动”叙述拿掉;另外在营利活动的部分,太子举例
如有同学表示想借用场地卖早餐、衣服或食物,这样是不被允许的。但若是有些社团想
举办二手市集活动,太子学舍会邀请同学一起举办,增加资源整合性。
海报布条张贴问题(第八条)
第五项:福利部认为学生社团办活动,难免会使用海报、布条、旗帜等等文宣品,建议
修改此条将“张贴海报布条”以及旗帜的部分删除。学舍表示原本是怕会破坏墙面等装
潢,经解释后也愿意再做修正。
保证金金额过高(第十三条)
我们认为草案所规定的五千元保证金对于学生社团的负担太高,经讨论后决定日后正式
实施前再与学生进行讨论,可能会以押证件或者降低保证金的方式调整。
以上就是今天与太子学舍的讨论结果,后续有更新情形会再告诉同学们,若有任何问题
也请不吝反映给我们,谢谢!
第27届台大学生会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