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好
我想今天大家在意的点,并不是校队练球使用场地
而是校队临时借场地,网站上或现场公告又没有即时更新
使得大家白跑一趟
首先我没有借过学校的场地,不知道实际上究竟怎样
但依“国立台湾大学校总区运动场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校内学生社团借场地是需要两个礼拜前预约的
回到礼拜六的情形,依照教练所说,校队礼拜四才请体育室帮忙
体育室的老师也确实在礼拜四或五协调出场地
显然跟规定不符
而且这种情况决不是第一次发生
当然会让人有"特权"这种想法
相信若依规定行事,大家并不会有怨言的
另一方面,体育室在礼拜四或五同意将场地借给校队练球后
也没有做任何的公告(无论是现场或是网站上)
让其他想打球的人以为没有人借场而白跑
但这并非校队的问题而是体育室没有确实公告或更新网站讯息
我会向认识的老师反应
顺带一提,前面的推文有人提到场地使用优先级:
1.体育教学研究。
2.校代表队训练。
3.本校核可之活动。
4.本校教职员工、学生之活动。
但我想这应该是指预约场地时的优先级
否则若前顺位者可以任意、没有事先登记而使用的话
那我们还需要借场地的制度干嘛?
当然这些都还可以讨论
也祝校队比赛顺利
最后我觉得署名是件很没有意义的事
但我知道大家喜欢看
法研一 庄景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