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助理与同学好:
台大工会说明这次劳动检查。
近日劳检局要求台大配合劳动检查,缴交兼任助理名册和工作时数表。昨日下午台大工会
致电劳检局,劳检局表示,“如果平常就没有签工作时数表,就不用交,没有就没有”。
所以目前是研发处自己跳出来逼大家要做出资料。
如果各位平常有记录工作时数、签到退的话,可以交,没有就不用了,不用做假资料。被
罚也是台大的事情。也顺便再此提醒大家,雇主是国立台湾大学,并非所方或教师。
台大校方一直以来都宣称各位老师是“雇主”,要求各位老师负起所有雇主的责任,台大
校方就是以系所自主、老师自主为理由。台大刻意混淆了专业自主和劳动从属的范畴,以
专业自主之名掩盖劳动从属之实。但,劳动部最后是采纳台大工会的法律见解,而非台大
校方的(不然台大工会今天就不会成立了)
最后,部分报帐资料主计室和研发处自己就可以把相关的资料找出来。他、们、自、己、
就、有、资、料。
台大交不出出勤纪录表其实罚则也很轻,依据劳基法30条与79条,只会处新台币二万元以
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
讲这么多就是请大家放宽心,我们已经向劳检局再三确认,劳检局他们不会要求各位劳工
(包括各位教授与兼任助理)负责的(除非有人觉得自己是雇主啦...)。
有关其他劳动检查的问题有些可以参阅台北市劳动检查处
http://www.doli.taipei.gov.tw/
明中 台大工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