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大家晚安:
在本学期第一次教务会议上,通过将“二一三一制修正提案”交付委员会讨论,该委
员会将于12/8(一)晚间正式召开。
本次修正案分为两项提案讨论:
教务处提双二一连续制/学生会提完全废除二一三一制,以下再次向同学说明学生会
之提案与立场(http://goo.gl/4PYtrw):
Q:为什么要废除二一三一制?
A:一般印象会认为,成绩因素退学制度的存在可以帮忙“维持”学生素质,“成绩”
某种程度反映了同学学习情况,但有更多个人身心状况、适应问题、生活状况无法透
过成绩被反映出来,透过“量化”成绩来评判一位同学是否配得受教权,二一三一制
的功能仅存威吓和警告,此外,无论同学是否被二一三一,教育部规定的修业年限是
六年(大学四年+延毕两年),若同学无法在六年内修完毕业学分,依旧无法取得学位,
这条规定不受成绩因素退学制影响。
Q:取消二一三一制是否会衍生占用资源的问题?
A:同学可能会担心取消二一三一仅留下六年大限,会导致占用资源(选课、宿舍等)
的问题发生。同样有六年大限的情况下,同学们会出自不一样的原因申请延毕,无论
交换学生、双主修甚至是重修等因素皆有可能,而申请延毕时须付出同等学分费,延
毕所受待遇也不会因为申请原因的不同而产生差异。因此即使是被二一三一的同学,
也同样以多念两年、自付费用的代价,补回不足的学分数。如果被二一三一的学生能
够在六年内修完所有毕业学分,他应同样拥有取得学位的资格,占用资源的问题不会
特别因为取消二一三一制就衍生。
Q:被二一三一就表示他不适合念这个系,让他转换跑道也是为他好不是吗?
A:如果学生在课业上遭受挫折并认为自己不适合就读,可以自行决定选择休学、转系、
转学等等,并不需要有二一三一门槛的存在。更何况,所谓“适合”与否,应回归到
学生本人的认知层面,透过量化的成绩因素直接判断该名同学不适合就学,是在不够
完备的机制下直接剥夺其受教权,并没有妥善处理学生所遭遇之困难。
Q:现行二一三一制度有产生什么问题吗?
A:多数老师可能都遇过,学生在二一三一边缘,为了不让自己因为成绩因素被退学所
以希望老师打分数时可以高抬贵手的状况。老师打分数时可能会为了避免部分同学因
成绩因素而被退学,被迫面临重考或失学的窘境,而给予该名同学较高的成绩,使得
成绩无法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成就。废除二一三一退学制,可以让老师更客观地做出
成绩评量,使成绩更接近同学的实际学习状况,而大学生更需要对于自己的学习状况
负责,没有顺利修过的学分需要花更多时间补足课业上的疏失使其顺利毕业。
事实上,台大每年遭退学的学生最高占2%,其中只有不到1%是因为被二一三一门槛被
退学,绝大多数同学并不受这个规定所影响。
对于校方及多数同学而言,1%的同学被二一三一退学,也许仅是一笔数据资料,但这
些同学可能从此离开学校,再也没机会受辅导、得到协助重新出发。无论该名学生是
出自什么理由在学业上受挫,学校身为具备资源及能力的教育单位,应该以辅导机制
或改善导生制度的方式帮助学生找出解决问题,而不是单就成绩因素强迫其离开。
我们认为学校应给予学生机会以及心辅资源等协助,给予同学更宽广的空间,捍卫同
的受教权益,特此提出此案并在次说明,也欢迎同学持续给予学生会建议,谢谢大家。
第27届台大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