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axsylu (彧)
2014-11-21 18:28:00< 前情题要 >
请参考本板(NTU)#1KPWtStV、#1KQCY9Rm两篇文章,或搜寻文章标题"颐贤"。
< 后续发展 >
昨天颐贤讲座中间下课时,有八九位同学持续在跟助教反应学期中临时更改配分的
问题,然后助教就决定带大家一起去找社科院长反应(院长是开课教授,原本说好本
周座谈也会到场处理相关意见),到了院办后发现院长出国不在,出来沟通的一位院
办职员其实也没有权限处理,助教和职员正在沟通解决办法时,一位常出现在颐贤
讲座的陈教授正好走进来,那职员就请陈教授来处理。
总结来说,陈教授拒绝再更动最新的配分标准,也就是出席20%、课堂互动10%、报
告70%,而且认为退选期限过后的评量方式及配分比例变更不会损害学生权益(因为
都是老师为了学生好),也没有信赖保护原则的问题,会决定要变更比例是因为同学
出席率太差,加上有"很多"同学寄信反应有人签到后中离,但拒绝透漏到底确切有
多少同学寄信反应此事,并表示新增的三篇报告是一定要写的(原本只有一篇期末,
现在改成共四篇)。
现场也有同学反应负担加重的问题,陈教授表示今天有来反应的同学可以用个案解
决,在交报告时书面反应自己的意见与难处,会斟酌调整分数,而且保证分数绝对
不差,但问到说其他同学是否也可以比照办理时,又说不能对今天没来反应的同学
公开此资讯,要我们回去不要张扬,然后一直要现场同学留下姓名,但在场同学都
不接受这种作法。
接下来发生了让我傻眼的事。
我:"教授我认为这不该用个案解决,我会希望我和其他同学的评分标准是平等..."
听到这陈教授突然转过来面对我,大声的打断我的发言:
"你!!!管!!!别!!!人!!!干!!!嘛!!! 你顾好你自己就好啦!!!"
身为社科院学生,听到社科院教授亲口吐出这种话,后来真的是越想越难过,我觉
得这对在场同学是非常不良的示范,这不该是台大社科院该有的精神。
总之在不欢而散但确认陈教授立场后,由于助教表示希望能乔出时间让同学直接跟
院长反应沟通,所以几位在场同学简单讨论一下后,决定用连署的方式让修课同学
们的意见能在跟院长沟通时被看到。
< 行动&连署筹备 >
目前主要行动:
希望能在助教乔出的时间直接跟院长反应沟通。
这部分实在有点无奈,毕竟这两周已经有很多同学寄信反应了,但因为在询问过教
务处课务组后,课务组表示校方并没有课程更改相关的法规规范,所以也只能请我
们再继续尝试跟授课教师沟通。
我们想采取的附加行动:
连署。目的在于希望能够统整修课同学的意见以向院长转达多数修课同学的想法(否
则我们始终都会被当作“个案”以摸头的方式处理)。
诉求:
1.回复配分比例至退选前公布的标准,也就是出席60%、课堂互动10%、未定30%
2.所有修课同学采用一样评分标准,拒绝不公平的个案处理。
这部分还需要大家多多提供意见,因为目前这诉求也无法保证那未定的30%会如何评
分,毕竟下周就要交报告,大部分同学应该也都开始动笔写了。
连署的方式目前可能有:
1.下礼拜上课当天(11/27)在两边教室门口请大家书面连署
2.网络连署
3.请大家在下礼拜要交的报告后面附上一张连署书
情形大致如上,希望大家能多多提供意见QQ
作者: fatewang 2014-11-21 18:34:00
推连署,自己权益自己救
作者:
asiguo (PositiveWeiwei)
2014-11-21 18:42:00哈哈教授摸摸头
作者:
syh1994 (小欢>_^)
2014-11-21 18:43:00停修了连署有用吗?><
作者:
mrgray (Mr.Gray)
2014-11-21 18:45:00推!
作者:
capsspac (上锁的房间)
2014-11-21 18:46:00推
作者:
ruby831 (星斗)
2014-11-21 18:49:00推
作者:
slowbob (曼巴)
2014-11-21 18:49:00没想到陈教授会说这种话...唉
作者:
a0652qj (小布)
2014-11-21 19:02:00好夸张..
这个陈教授好夸张 是哪个陈教授阿 以为开了个课 就可以这么嚣张吗 可耻!
作者:
j71648 (川禸木)
2014-11-21 20:01:00太夸张了!!!
作者:
slowbob (曼巴)
2014-11-21 20:16:00Ncc
作者:
skean (生まれてすみません)
2014-11-21 20:33:00推
作者:
hsuzchan (子将姜姜姜)
2014-11-21 20:57:00应该不会是经济系的陈教授吧?想知道哪个陈 +1
作者: fatewang 2014-11-21 21:47:00
就是那个前NCC副主委陈教授啊呵呵(他自己一直强调)
作者:
minova (米诺)
2014-11-21 22:28:00推前福利部长> <
作者:
dw1012 (赞曰:寡言 )
2014-11-21 23:07:00是前前前前福利部长 !!!
作者:
NTUTPS (Hihi)
2014-11-21 23:07:00推推推
可耻 堂堂教授竟出此言论秀自己下限 留姓名是要摸头还是要清算啊
作者: luvucyn 2014-11-21 23:56:00
怒高调
作者:
KUROink (KUROink)
2014-11-22 01:15:00准备停修中怒推Q口Q
作者:
cdasv (Next Stop:Texas!)
2014-11-22 02:03:00前副主委跟现任院长一直都是社科院内的最佳拍档,前阵子还跑到某系系办开骂,只因为该系学生去院办陈情...
作者: ylh930 2014-11-22 02:12:00
推连署!!
作者:
a031405 (a031405)
2014-11-22 04:40:00还说要导师选课制度哩
作者:
hsuzchan (子将姜姜姜)
2014-11-22 10:54:00社科公共权益推ㄧ个
cdasv如果是说两岸经济那堂课的事 我倒是认为院长他们那次处理得很好
作者: kainingyang (kaining) 2014-11-22 18:17:00
连署+1 讲不出道理就吐一堆歪理 第一次看到这么没有学者风范而且完全无法沟通 一直跳针的教授 正仓最猛惹
作者: nancyobasey (fabulous) 2014-11-22 23:56:00
推前前前福利部长! 辛苦了!
作者: zzzz8931 (肥宅) 2014-11-23 23:26:00
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