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5378623 (黑云)》之铭言:
: 很多人总是搞不清楚,为什么“同性恋”和“人兽交”会有关系。
: 为了解决这些人的疑惑,促进世界的和平,我想分成几个部分来说明:
: 1.使用“吃狗肉”的讨论来类比,说明其中的逻辑运作以及正确的回应策略
: 2.回到“同性恋”的讨论,指出为什么我们面对相同逻辑会产生不同的反应
: 3.避免有人不接受“吃狗肉”的类比,因此针对逻辑的部分进行进一步说明
: 首先,讨论到“是否允许吃狗肉”的时候,我们最常碰到的就是“那么为什么可以吃猪牛
: 鸡鸭呢?”的质疑,面对这个质疑,通常会有两种回应:
: 1.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和其他动物不同。
: 2.你也可以主张不可以吃猪牛鸡鸭啊!
: 然而采取第一种回应的人,往往说不清楚为什么“只有狗才是人类的好朋友”因此最后要
: 嘛是不断鬼打墙,要嘛是被迫选择第二种回应。
: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采取第二种回应的同时,其实也等于同意了“不可以吃狗肉”并不是
: 某种绝对的道德规范,只是个人情感和喜好的结果──这也进一步承认了,我们捍卫的只
: 是“多数人”的期望。
人兽交怎么可以跟同性恋类比
因为有意愿问题
成年同性恋都是认定为有性自主决定权的人
对反对人兽交的人而言,兽是无对人的性自主决定权,无法对其意愿负责
这有点像跟萝莉发生性行为
假如我今天跟一个15岁少女发生性行为
少女自愿也很爽
我也自愿也很爽
但这时就违反了刑法第二二七条:
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算他老爸不告我,因为是非告诉乃论,检查官也会起诉
这样你懂了吗?
虽然有人会觉得发生性行为双方愿意又很爽
其他人管那么多干嘛? 是期中考考完太闲吗?
这凸显出一个问题,就是性自主权是不是基本动物权?或是基本人权的一部分?像生存权
一样
这是可议的,
现在台湾的法律仍不把性自主权当作基本人权,你得要到16岁才能决定自愿发生性行为
若是未满16岁与其他人发生性行为,国家甚至会起诉
这形同国家把你的性行为权利当作是国家的财产的一部分在16岁以前
如果国家把人的生存权在16岁以前剥夺
如果在16岁以前,国家看你不爽,随时可以把你干掉,像科幻小说:来自新世界 那样
一定很多人无法接受吧
对了我私心是支持 性自主权是基本人权的,
不论人兽交、同性恋或是与未成年性交
我觉得双方开心就好,
别人在吃面,你在喊烫,真得是期中考考完太闲
问题应该不是“性自主是不是基本人权”吧?16岁以下不是没有性自主,而是法律认为他们“无法自主”就像未成年人虽然不能投票,但我们也不会说参政权不是国民基本的权利呀(或者我们会这么说?)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4-11-17 23:05:00
这时的症结点就是兽的意愿是否可作为禁止人兽交的依据相信在很多部分我们也都没有考量到兽的意愿但依旧合法再来就是若是未来科技可以得知兽的意愿的话那么反对人兽交的人是否就毫无根据可言了?
所以我的意思是,未成年人也“会”有这些权利,只是因些理由,需要我们“帮助”他行使(也就是限制)所以如果以“动物没有性自主权”为前提讨论,结果应该会根本不用理会他们的意愿吧?
作者:
ben83 2014-11-18 16:19:00会讲出这种类比的人原po不用理他啦……自以为逻辑多强其实根本诡辩嘴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