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yco (很棒)》之铭言:
: 这是一个愚蠢而且完全没必要的政策:
: 第一,它必然徒具形式,因为导师哪会想花时间帮学生一个一个看选课啊。最后一定是助
: 教盖章的啊。
: 第二,如果有老师真的很认真跟学生看选课,一个班如果有四十个学生,每个学生要花二
: 十分钟跟老师讨论,那就干掉了老师八百分钟=大约14个小时的时间。而且每个学生来
: 见老师的时间都不同,四十个学生轮流找老师,光约时间、排时间见面,就耗掉了比14
: 小时更多的时间。这些多出来的工时,要不要帮老师加薪?如果没有要帮老师加钱,那就
: 是剥削劳工。如果帮老师加钱,那就是增加校务经费支出。无论如何都不对。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3.247.61
: → ciswww: 第一、第二说得太武断了,因为95学年度(含)之前的选课单 11/08 02:15
: → ciswww: 是要导师签名的,实际实行的情况跟本文不太相符 11/08 02:16
就我个人的经验来说,纸本时代实际实行的情况未必不符合原po的推测。
以前的纸本选课单虽然有导师签核与系主任签核的字段,
但那多半已经归入系办经手的流程,
也就是说,学生只要跑完加签,并且亲自签名确认选课单上的内容,
再来只需在选课期限之内把选课单送去系办就好了。
至于系办要怎么去请系上老师签核各自导生的选课单,
通常就已经不是学生们需要担心的事情了。
以我个人来说,在大学部(b86)时期,确实从没直接找过我的导师签选课单。
甚至,在遇到某些例外的选课状态时,
(譬如在前一学期的平均成绩未达能够超修的标准,却仍想例外地超修),
真正会需要去找的人也只会是系主任,而不是导师,
毕竟,根据学则规定,若有出现各类例外选课情事时,
握有裁断准否权限的人也只有系主任而已。
相反地,如果你的选课在形式上符合学则规定,就算内容再怎么不智
就算是你的系主任,充其量也只能找你的导师来进行柔性开导,
而无从禁止或修正你的选课内容。
研究所的选课在理论上与大学部并没有什么不同,
当中之所以会出现差异,多半会是基于某些外部的考量。
譬如所办公室基于作业上的便捷,从而希望已经确认指导教授的研究生们,
在缴回选课单前能够先把导师(指导教授)栏的部份签好。
但就我个人在硕士班(r92级)的经验来看,
就算来不及找到自己的指导教授签选课单,
于是直接把单子缴到所办其实也是可行的。
此外,研究生在选课实务上之所以会与大学部产生差异的最大因素,
毋宁来自于师生权力关系下的压力,
从而遂不得不更加“认真”地思考来自于指导教授、所长、
乃至于将来可预期的论文口试委员所提供的修课建议。
: → ciswww: 第四才比较接近合适的诉求,本次某些系强烈支持签名复活, 11/08 02:21
: → ciswww: 很可能是某些教授目前欲限缩学生的选课方向却无法着手 11/08 02:22
非常同意这一点。
尽管从校务会议纪录的提案与决议内容来看,
这次的提案并不涉及导生制度的调整、也未改变现有选课制度的实质内涵,
而就只是“单纯”想要恢复纸本选课单的签核程序而已。
说起来,纸本选课单的废止除了有节省纸张资源的用意,
真正能够充分落实的关键终究还是在于线上系统的建置完备,
从而,在签核程序得以废除、或可以利用线上系统达成的情况下,
在导师可以透过线上系统随时掌握导生修课资讯的情况下,
重新再去恢复过去曾经存在的纸本程序确实没有太大的意义。
当然啦!如果不嫌浪费纸张、油墨跟时间的话,
单纯要去恢复过去使用纸本选课单的状态其实也没什么不妥。
从而,或许真正的问题毋宁是出在校方对外说明时的宣称:
当中或有一些不敢直接纠正某些教师怠惰于教学的乡愿、
也或有一些关于导生制度不彰的遗憾、一些想多管束学生的企图...
但这些种种终究都和形式上恢复纸本选课单的签核程序没什么关系呀!
到底是因为担任行政职后智力必然降五成,所以才会扯出这些无关的白痴话呢?
还是说,这些白痴话所透露的种种才是这项无意义提案背后所潜藏的真意?
比起去讨论这项决议的内容是否妥当,我们真正应该继续追问的,
或许会是提案的系所是否可能、或者有意通过这样一个表面上无害的制度,
而在运作过程中偷渡一些实质上十分不妥当的作为吧!
: 推 puchiho: 想问楼上以前需签名的情况何如呢? 11/08 10:06
: 推 myfairytale: 推 11/08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