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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台大选课争议
2014/11/06 16:34 4492
作者:曾稚骅(台大社会所学生)
日前,台湾大学通过了学生选课必须经过导师签署的规定,台大教务长庄荣辉说“学生常
常会做出不成熟的决定”,教育部高教司司长黄雯玲在5日的联合报新闻上表示,“国外
大学的师徒制,学生只能遵守老师的规画和决定,而且几乎是从头管到尾。”新闻见报不
过数日,傲慢而不知反省的教育者不断现形。
首先,台大教务长庄荣辉的发言,就是一个赤裸裸的老师与学生之间权力不对等的展现。
既然教务长认为学生不成熟,那我们先来看看台大做过什么样的事情:当其他学校如世新
、淡江都承认学生助理是劳工且加保劳工身分该有的保障如劳健保、劳动部也已认定许多
类型的助理都属于劳工的同时,台大至今还在逃避学生助理的劳工身分事实。
当中正大学等学校已经对“迈向顶大”,开始出现反省与质疑的时候,台大校长从李嗣涔
到杨泮池,从来就只深陷于百大、五十大的数字排名之中打转;身为高等教育与培养知识
份子的场所,台大在绍兴社区、梅峰农场等事件上,却不只一次成为不当国土开发法规的
帮凶、迫迁居民的推土机。
以上这些是台大正在进行、或曾经做过的决定,还有更多的争议事件限于篇幅无法纳入。
台大校方显然并没有比较成熟;当然,也许每个人都会有不成熟的作为,但是当一个相对
有权力者如校方,指责较无权力的学生是“不成熟”的,那正是有权者刻意不反省自身,
借由矮化无权力者、不承认后者是个完整的“人”,以此来正当化自己的权力与管制手段
;正如种族与性别歧视,或各种对游民、移工、违建聚落的污名。
其次,教育部高教司司长黄雯玲的说法更是胡扯,国外的师徒制(mentoring),与台湾教
育中的导师本来就是不同的制度。以台湾研究生与指导教授为例,指导教授只是基于当前
学术工厂的论文生产流程下,不得不为的制度分派结果,就论文的进度上提供意见,是为
指导老师(adviser);但师徒制则不是基于研究所规定的论文指导流程与修课建议,而是
强调更整体的个人成长,师徒之间的信任关系也使得师徒制的学习不只是口耳或授课,更
是某种在思维方式上的频率相通。
另外,国外学术上的师徒制本身也不是“都管很严”,更大程度是依据老师的风格,乃至
于系所的价值与习惯等,加上因为不同界线如性别、族群等,与该国的整体环境对于学术
与人的关系如何拿捏,都会影响师徒制进行的方式。相比于橡皮图章式的“台湾师徒制”
,实在荒唐。
简而言之,黄司长随意指涉一个毫无实际内容的“国外”、且混淆了不同制度之间的差异
,只不过是捏造某种自欺欺人的幻觉。幻觉不只是幻觉,有权力的教师、官僚,要对那些
被他们认为是不完整的人、无权力的学生进行管制,还有什么比编织出幻觉,让他们自己
陶醉、也让学生与家长可能信以为真更好的方式呢?
回到选课争议上,师生权力关系的不对等更加严重,尤其是师生关系因为论文指导而比起
大学部更紧密的研究生,无论是作为助理或学生,一举一动都将更为动辄得咎,生怕对于
论文进度产生负面影响。但最糟的事情,莫过于这种强调学生不成熟以及不明所以的师徒
制的幻象,掩盖了真正的责任归属。
台大教务长庄荣辉不知反省的傲慢言论,使得就算是出现有问题的课程,只需将责任归诸
于学生“不成熟”不知道怎么选课,进而赋予教授更不适当的权力来干预学生,仿佛就与
教务处无能处理教学事务无关。这种幻象同样也掩盖了教育部对于高等教育走向的责任,
教育部既无能决定高等教育的未来,便转而要求各校自行追求最大化的自主与毫无实际内
容的卓越,甚至进一步支持各校要求老师负起研究、教学、产学合作为学校争取一定的经
费、带领学生等各种责任。
学生则在师生权力关系下,被要求负担起无论是协助老师的助理、或是必须要是个自己更
努力的学生,最终高等教育失败的责任往往就转嫁到最底层的学生身上,无论是作为助理
却被当作不是工作只是学习的共体时艰,或是作为学生被指责为能力不足而不被当人看。
无怪乎台湾的高等教育,只得在风雨之中摆荡而茫茫不知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