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署] 台大帝大,还我土地

楼主: art0104 (小儒)   2014-11-04 10:57:12
乡愁 不是在别后才涌起的吗
而我依旧踏在故乡的土地上
心绪 为何无端的翻腾
只因为父亲曾对我说
这片地原本是我们的啊
乡愁 不是在别后才涌起的吗?
 — 陈建年〈乡愁〉(角头音乐,2000)
  台大帝大,还我土地
  连署页面:https://sites.google.com/site/ntuinland/
    台大实验林及实验农场,系接收日治时代帝国大学校产成立的,外来
  统治者透过强硬的手段划定后收编国有,并转交予台湾大学,校方理当体
  认日本殖民政府以来的历史过失。实验林及实验农场所在区域为布农族、
  邹族、赛德克族人既有的传统领域,设立至今与当地族人不断发生冲突,
  如实验农场出租种菜、实验林因契约竹林与当地农民争利;近年来观光盛
  行更升高当地环境的负荷;甚至监察院曾经因沙里仙溪林道开发案,纠正
  实验林管理处;而去年(2013)底仁爱乡梅峰农场与赛德克族人的原保地
  争议案,校方承诺善意解决,但至今迟迟没有下文;今年(2014)七月,
  又发生信义乡实验林之桧木事件。台湾大学校地广袤,尚有竹北校区、云
  林校区、实验林及实验农场等校地,约占台湾总面积百分之一,并有众多
  的闲置空地,然对农场一隅(对族人来说是家园、是生计的土地),却迟
  迟不肯松手。
  居住及土地
    行政院基于保障原住民土地使用权益,于 2007年1月12日颁布“补办
  增划编原住民保留地实施计画”,辅导原住民将77年2月1日前祖先遗留但
  目前仍在使用中之公有土地,申请补办增编为原住民保留地。本案被告赛
  德克族人王雅各先生便依法定程序,将其承继之祖先土地(坐落在翠峰段
  144、144-1、144-2等三笔国有地)申请补办增编。然而,台湾大学山地
  实验农场(梅峰农场)却于民国2009年向南投地方法院提起“拆除地上物
  返还土地”民事诉讼。南投地院认为,台湾大学隶属于行政院,行政院既
  然有增编政策,基于禁反言法理,台大便不应该诉请返还,判决台大败诉;
  不过台大不服,仍运用法律资源优势,持续上诉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致
  王雅各最后败诉,必须在2013年12月9日拆除地上物、赔款。经过抗争,
  校方同意缓拆,并在多次协调会后,请王君重新提请增划编之申请,各部
  会共同解决,但同样的行政流程,将会遇到同样的问题,如今增划编依然
  悬宕未果,当地族人镇日提心吊胆。
  自然资源权
    台大实验林管处于今年(2014)7月15日载运两棵千年红桧,于台二十
  一线信义往水里方向道路,却因树木巨大,造成交通堵塞,引来路人围观。
  当地明德社区的原住民认为,这两棵千岁的红桧神木是在原住民的传统领
  地发现,根据原基法第21条:“政府或私人于原住民族土地内从事土地开
  发、资源利用、生态保育及学术研究,应咨询并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参与,
  原住民得分享相关利益。”原住民族森林权作为资源权的一种,包含了自
  决权及文化权等权利,台大以教学研究的名义擅自运至“溪头自然教育园
  区”展示,不仅未尽到告知的义务,也蔑视原住民族使用及管理自然资源
  的权力。
  假共管
    校方据教育部颁《国立大学辖内原住民族地区资源共同管理会设置基
  准》,设立《国立台湾大学原住民族地区资源共同管理会设置要点》已于
  103年3月4日本校第2801次行政会议通过。然而,我们却发现许多以校方为
  主的共管机制,如第四条召集人及副召集人皆由校方担任,不见部落代表:
  “本会置委员十三人,其中一人为召集人,由本院院长兼任;一人为副召
  集人,由实验林管理处处长兼任。”另在委员组成之中:“信义乡当地原
  住民族部落推举原住民族代表委员二位,仁爱乡当地原住民族部落推举原
  住民族代表委员二位。但当地原住民族部落推举之代表尚未产生前,得由
  信义乡与仁爱乡公所推荐产生。”乡公所是否能代表各部落意见?在第六
  条议决规定中:“应有委员总数过半数之出席,以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
  之同意行之。”决议门槛是否过于严格?另外在第六条亦可发现其余部落
  代表仅能列席陈述意见,并且以共管委员会为主派员:“本会得邀请当地
  原住民族部落派员列席陈述意见,或邀请有关机关及人员列席。” 
    在校方公布的委员名单当中(如下),我们亦可发现:校方提出的人
  选,研究领域多半与原住民族无关。原住民籍委员亦多任职于政府单位,
  如此一来是否有达到“共同”、“管理”的目的及精神,各部落与校方的
  权力是否实质对等?否则只能沦为地方行政单位及校方行政高层的寡头共
  管委员会。
  共管委员会名单
   徐源泰 园艺系(生农院长)
   蔡明哲 森林系(实验林管理处长)
   罗筱凤 园艺系(山地实验农场长)
   王亚男 森林系(考试委员)
   袁孝维 森林系
   蔡明诚 法律系
   邦卡儿.海放南 玉山国家公园管理处游憩服务课课长
   浦忠成 原住民文学(考试委员)
   伍守广 信义乡东埔村农民
   田美玉 信义乡望美村长
   徐庄芳兰
   廖文贤 仁爱乡代表会主席
   张秀琴 仁爱乡土地管理所
    基于上述理由,我们提出四点诉求:
    一、请让共管委员会真正发挥“共同管理”的功能!
     共管委员会不应沦为台大校方与地方行政部门间彼此妥协的场所,
     委员名单更应该具备原住民族土地专业知识素养与社会公信力。
     我们建议共管委员会应纳入校内原住民籍教师代表、原住民族学
     生社团代表、原住民研究领域之不同专业人士,并容纳部落意见,
     才能肯定原住民族管理自然资源的权利及能力,真正实现“共同管理”。
    二、理解殖民历史,合理增编原保地!
     补办增划编申请期限,只至今年底(103年12月31日)。我们呼吁
     台大校方勿再拖延,请正视历史过程中校方土地取得的不正义、理
     解为了弥补过去阙漏而有补办增划编之精神,在今年年底以前,合
     理地增编原住民保留地。
    三、归还桧木,透过道歉以实现和解!
     目前桧木置放于“溪头自然教育园区”展示,不论用途是否营利或作
     为教育用途,皆是利用原住民族地区自然资源,依法必须尊重原住民
     族意愿。台大校方应站在第一学府的高度,归还桧木,透过正式的道
     歉来与在地族人和解,以推进原住民族自然资源权利的落实。
    四、共同管理委员会应优先、透明审议增划编及桧木案,勿片面作业!
     我们要求,上述原保地增编及归还桧木争议,都应该在共同管理委员
     会进行优先且透明的审议,由专家学者、校方及当地族人共同讨论出
     解决问题的共识,而非仅站在行政单位立场高姿态地排拒族人意见。
     原住民族传统领域里的土地及资源“管理”是不真能由族人与校方“
     共同”合作,我们将睁大双眼监督!
    发起团体:台湾原住民族政策协会、原住民族青年阵线
    联名团体:台大原声带社、台大学生会、大学新闻社、台大意识报、
         台大浊水溪社、台大大陆社、地理系学会、政治大学搭芦湾社、
         师范大学原住民研究社、成功大学原住民文化交流社、
         左翼性别暴民行动联盟、台大非线性科学学会
  台大帝大,还我土地
  连署页面:https://sites.google.com/site/ntuinland/
作者: david3310023   2014-11-04 11:20:00
作者: NickD (NickD)   2014-11-04 11:26:00
连署连署
作者: christ0ph3r (Lil' Pun)   2014-11-04 11:46:00
作者: lf2net109 (Shanvi)   2014-11-04 11:53:00
作者: quarterb1211 (ㄎㄊㄅ)   2014-11-04 11:58:00
推高调
作者: cclamontank (Tana)   2014-11-04 12:08:00
推~
作者: flowerypants (flowerypants)   2014-11-04 12:17:00
帮推
作者: hsiao715   2014-11-04 12:40:00
push
作者: Giyaw   2014-11-04 13:06:00
推,连署 +1
作者: Benbenyale (想讓貝魯君更爽♥)   2014-11-04 13:25:00
推 高调
作者: travis2329 (台大谷翔平)   2014-11-04 13:32:00
作者: cocoyan (抠抠厌)   2014-11-04 13:35:00
作者: SEIRYO (二十政)   2014-11-04 14:04:00
桧木归还原住民,然后呢?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4 14:18:00
对阿然后呢??
作者: yy047 (歪歪)   2014-11-04 14:22:00
为何内文引用台大败诉的理由 对胜诉理由却没有交代?另外上诉是宪法诉讼权保障 何来“运用法律资源优势”此等评价?这样的连署文会不会有偏颇之嫌?
作者: leonh0627 (leon 蓝川)   2014-11-04 14:26:00
桧木倒了两年都不闻不问 期间只有实验林派人看守
作者: junjeanc (嗨)   2014-11-04 14:29:00
帮高调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4-11-04 14:42:00
希望可以把事情说明清楚 而非直接借由弱势团体知名带动风向
作者: aet40201 (无用书生)   2014-11-04 15:11:00
推 台大帝大还我土地
作者: mooncat0523   2014-11-04 15:36:00
推!!
作者: tudaer (Albert Hu)   2014-11-04 15:44:00
请教桧木后续的下落,谢谢。
作者: leonh0627 (leon 蓝川)   2014-11-04 16:21:00
桧木现在就放在溪头园区里展示 后续处理争论中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11-04 16:36:00
运用法律资源优势是什么意思,还是就只是输了的借口?
作者: icooleric (潘不帅)   2014-11-04 17:01:00
实验林已不是原始林,用非相关科系的去管理大概很容易产生问题吧...
作者: monzer5566 (猛仄56)   2014-11-04 17:07:00
没人吗?我先
作者: yl9140509 (棒打老虎鸡吃虫)   2014-11-04 17:19:00
然后出租给汉人吗?
作者: lunashining (asdfgh)   2014-11-04 17:22:00
原住民学生社团代表也可以当委员了ㄏㄏ
作者: trees880098 (王品台朔)   2014-11-04 17:40:00
我认为方向是好的,但是对于评论判决一事实难苟同读完三审判决我是认同法院判台大胜诉的理由的更别提原审被告王雅各上诉第三审时根本无具体指摘原审判决违法之处,是遭裁定驳回纯就诉讼面上言,该计画只是辅导申请补办增编,增编与否决定权本来就在台大
作者: Alanovel (下雪的沙漠)   2014-11-04 18:04:00
诚诚~
作者: def2864 (def2864)   2014-11-04 18:16:00
请把土地还给野生动植物 谢谢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4 18:43:00
不要把园艺分场和实验林混在一起!模糊论述焦点!
作者: Oo7oO (~L~)   2014-11-04 19:38:00
........................神社:..........................
作者: a5378632 (黑雷)   2014-11-04 20:55:00
还三小?干脆先把外省人赶走 闽南人客家人是下一个要赶走的 台湾还给梅花鹿台湾黑熊
作者: blue1994t (肥阿)   2014-11-04 21:41:00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4-11-04 21:52:00
马英九还我牛
作者: fanlander (letmesay)   2014-11-04 22:17:00
Z
作者: ahlolha (啊囉哈)   2014-11-04 22:55:00
又想要进去台大农场砍树了 要不是有台大在 溪头跟梅峰早就一堆树被砍了溪头就是以前日治时期其中一个汉番分界 如果没有当初的这个政策 那边的树也不知道被砍去哪里了不去抗议某些地区纵放山老鼠 却一直找保护森林的人的麻烦简直无聊透顶溪头我是不知道 不过梅峰那块地是当初日本总督府圈给帝大用的民国五十年左右雾社火烧山 国民政府查出那块土地是台大的于是园艺系的几个老师上去整理 建立农场
作者: fleao (Squirrel)   2014-11-04 23:05:00
还是把前因后果说清楚好,避免滥情或只站在特定立场思考
作者: ahlolha (啊囉哈)   2014-11-04 23:10:00
台大被人吃豆腐就算了 被吃豆腐的一方也在帮忙 真好玩
作者: RoyKudo (Zack)   2014-11-04 23:25:00
希望知道事情全貌+1
作者: windalso (windalso)   2014-11-04 23:28:00
先让台大整理好 再收回来自己用!?"
作者: kueiyang (elf)   2014-11-04 23:39:00
谢志诚老师的观察报告:http://www.taiwan921.lib.ntu.e在校办过梅峰座谈会的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可以贴谢志诚老师的观察报告:http://www.taiwan921.lib吼好难贴字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4-11-04 23:46:00
楼上连结不能点阿
作者: trees880098 (王品台朔)   2014-11-04 23:47:00
你是要转哪一篇阿缩一下啦XD
作者: kueiyang (elf)   2014-11-04 23:52:00
作者: tw0517tw (无冬夜)   2014-11-05 00:04:00
XDDDDD
作者: pisces747 (风轻轻的吹)   2014-11-05 03:14:00
KMT教育好成功啊,都没人知道KMT砍的树比日本人多吗Orz
作者: fleao (Squirrel)   2014-11-05 03:14:00
好奇发起连署的单位会不会清楚地作后续回应与讨论还是就直接冲校庆了?
作者: pisces747 (风轻轻的吹)   2014-11-05 03:16:00
不扯历史,共管的话台大还是可以帮忙管山老鼠啊Orz
作者: fleao (Squirrel)   2014-11-05 03:18:00
不讨论的话,比较怕大家不知不觉变成把森林卖掉赚钱的帮凶
作者: Parazicecum (WTKD)   2014-11-05 03:20:00
楼楼上挺跳痛的 这篇有谁说KMT砍的树少?
作者: suyayam (suyayam)   2014-11-05 08:28:00
不清楚事情前因后果的人一再把当地居民当成山老鼠或破坏土地之嫌不知道是什么心态,还是觉得原住民都如此,那教育是真的满成功的ㄏ,连署单位与校方和当地居民都已沟通过,且连署单位开了座谈会里头的学者们也都提出意见,不去看相关事件内容而是不停作揣测去质疑当地居民,真是好会猜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4-11-05 08:47:00
楼上连山老鼠在讲谁都看不懂 只看到原住民跟山老鼠马上自动联想歧视
作者: a5378623 (黑云)   2014-11-05 09:09:00
护航还要先扣帽子实在有够鸟...
作者: suyayam (suyayam)   2014-11-05 09:23:00
有认真看推文在讲谁都知道,还有帮凶的呢,真的是讲得很清楚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4-11-05 09:50:00
楼上的理解能力真的很有问题 台大的资源在你身上根本浪费
作者: ha271719 (小夢)   2014-11-05 10:44:00
我是觉得、若先不管族群的问题。今天政府开放一个政策,让你现在住的地方有个保障。所以很勇敢的去申请了之后,突然才得知那块地原来是别人的,但却因为你前去申请,反而让现在的自己不得不离开家园,这样不是很可悲吗?而原PO所诉的这件事情发生在原住民身上,所以大家会把焦点放在族群上面。此外我也有个疑问,为何当事者一家已居住这么久,但是直到他们去申请,台大才有所反应?
作者: suyayam (suyayam)   2014-11-05 10:58:00
f大请展现在你身上的用处就好,可能我理解有误,所以请你解释不要只是__。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5 10:58:00
补个挂 桧木倒了2年多,期间只有实验林派人看守直到今年终于有办法移它了, 结果搬出林子时原住民马上跳出来说这里是他们的"传统领域" ... 有点XX
作者: sppeterlee (Innocent Man)   2014-11-05 10:59:00
就是利益问题而已。
作者: IyungBono (Iyung)   2014-11-05 11:35:00
是谁眼中只有利益?桧木倒在那边好好的,当然没人有意见,未先沟通与告知就擅自移走,尊重很难吗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5 11:47:00
I大 没错自然都是无辜的 但桧木倒在那边绝对不会好好的因为有"人" 就会有利益 权利 等结构的因素参杂进来你真的认为市价每吨可以卖到15万的树真的不会有什么问题吗台大实验林长期以来协助防治山老鼠的工作也尽力的在修补, 维护与周边原住民的关系这些珍贵倒木若没有妥善收存 最后流入黑市不肖商人只会更加认为有利可图 更加砍伐原始森林我想表达的是: 珍贵倒木移走妥善收存是必要的实验林一直以来都不以贩卖这些木材获利而"传统领域"是原住民法的保障,划界的问题实验林愿意协商并不是扣上"帝大"或"弱势"的大帽子就足以构成联署的理由
作者: IyungBono (Iyung)   2014-11-05 12:01:00
这些理念都很值得认同,疑虑也没有错,但最基本对部落的尊重在哪边?木头的后续处理都是可以坐下来好好谈的
作者: seiyuki (阿雪)   2014-11-05 12:08:00
不要先入为主认定原住民要回桧木就是为了利益啦,我宁可相信原住民要的只是一个“尊重”,今天原住民们可能完全不认为将桧木拿来做教学用途有任何不妥,可是你也要先问过他们啊!如果移之前有先跟他们告知、沟通过说想把桧木移作教学之用、放到溪头,我相信原住民们不会完全不同意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4-11-05 12:11:00
说你看懂中文就跳针 这样还想护航?看不懂
作者: seiyuki (阿雪)   2014-11-05 12:11:00
的,可是你今天都没问过都没讲过就移走了,那说好的共管呢?就你们单方面意见决定就决定喔?讲难听一点,我就算原住民赞成把桧木移到溪头教学用,我也要先叫你还来我再跟你说我同意移走桧木啦!为什么要这么麻烦这么大费周章?为了一个“尊重”啦,让你知道什么事都可以谈的不要以为原住民都只想利益啦,你下次要做决定前先问过我原住民啦!
作者: gn01914712 (丁丁)   2014-11-05 17:49:00
杀光闽南人,台湾人,还我原住民土地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5 20:03:00
再补一挂 一位名单上的委员说 其实跟当地原住民都说好了现在出来抗议的恐怕都不是当初在吵着要桧木的那群也就是说 当初移动桧木时和实验林附近部落的争议已经协调那现在那群... 这份联署书又是怎么来的? 只有发起人最清楚最后再补充一点 实验林只是代管 只是代管 只是代管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4-11-05 20:10:00
等待详细的人说明清楚 谁对谁错到时候就知道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5 20:10:00
很重要所以要说三次 不论是土地还是土底上的植物都是国家公有的财产 请联署人搞清楚产权 请勿抹黑成台大占据资源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4-11-05 20:11:00
所以意思是说 就算台大运走 实质上还是属于国家的并非台大自己所有 是这样吗?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5 20:11:00
更保守地说 自然资源是属于生长于土地上的全体生物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5 20:13:00
今天我台大把桧木交给某个人/群体 就是把全体人民/生物的财产无偿给予某一特定的人或群体 这样合理吗?合法吗?山羌黑熊该不该出来抗议? 我看委员会名单根本是灵长类霸权
作者: fakelee816 (the truth)   2014-11-05 20:15:00
桧木是否为原住民所有? 毕竟生长在他们的地方后来殖民者将此资源剥夺 这部分倒是值得详细说明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5 20:22:00
最后补充,明天期中考崩溃中.. 一直以来被提到的"传统领域"其实是蛮有趣的一个点,依据原住民基本法#21各位可以深入去看一下前后文;再去找一下有没有划定办法以及那条界线到底在地图上的哪里? 我想各位对于桧木归谁国家or原住民 自然就会有一个谱了
作者: keny991737 (威翔)   2014-11-06 00:49:00
觉得只是在争夺
作者: yayut ( )   2014-11-06 01:48:00
树都倒多久了 要争夺还等得到现在??桧木不是重点吧??尊不尊重当地才是
作者: agende (Agende.Vanle)   2014-11-06 08:54:00
尊重是有的。建议楼上先去看一下原住民基本法 #20 2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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